陈水扁签抗告状 提出不配合不认罪等"四不"政策——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陈水扁签抗告状 提出不配合不认罪等"四不"政策
2009年05月15日 06: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15日电 陈水扁委任律师石宜琳昨天与陈水扁见面后表示,律师将对台北地院又裁定延押,再代当事人提出抗告。他声称,陈水扁没有逃亡之虞,证人也都传讯,延押理由不当。

  据“中央社”报道,石宜琳14日下午到台北看守所与陈水扁见面,并取得当事人签名的刑事声明抗告状。

  民进党“立委”柯建铭当天到台北看守所探视后表示,陈水扁告诉他,接下来开庭将停止传唤证人,以“不接受、不配合、不答辩、不认罪”的“四不”政策抗议司法不公。

  柯建铭表示,所方因陈水扁绝食而暂时保管陈水扁的掌上型电视和收音机,又以玻璃隔开陈水扁与接见者,用电话交谈,这是“违反人权”的作法,他将向法务部门反映。

  台北看守所则表示,陈水扁三度拒绝饮食,违反纪律,除当面告知陈水扁给予训诫及停止接见一次、停止放封户外运动三天、暂时保管收音机、电视等处分。由于陈水扁身体状况已改善,也能看报纸及卷证,因此不再量测血压。

【编辑:魏恒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