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子女6个月刑期或以1080小时社会劳动代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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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扁子女6个月刑期或以1080小时社会劳动代替
2009年09月02日 15: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陈水扁家族四人因为伪证案,一审分别被判2年和1年刑期,而且刑期获得减半,未来定谳如果刑度也是如此,赵建铭、陈幸妤夫妇和陈致中,可选择服社会劳动。根据这项9月1号才刚实施的制度,社会劳动6个小时,可以折算1天刑期,因此,6个月刑期可用1080小时的社会劳动替代。

  扁案中涉及伪证罪的被告,吴淑珍因为教唆伪证被判刑2年,赵建铭、陈幸妤夫妇,加上陈致中三人,则是被判刑1年,刑期则是各获得减半。根据规定,伪证罪属于7年以下有期徒刑,就算被判刑6个月以内,也无法易科罚金,不过,9月1日上路的社会劳动制度,提供不想坐牢的受刑人另一个选择。

  根据这项制度,社会劳动6个小时,可以折算徒刑、拘役或劳役一天,原则上是上午8点到下午5点,但经同意可例外,每天最多不得超过12小时。

  由于陈致中有法律专长、赵建铭和陈幸妤是医师,都可为社会劳动选项之下,如果未来定谳刑度也和一审相同,可服社会劳动役,也就是6个月的刑期,可以用1080小时的社会劳动替代。至于,陈幸妤的限制出境,如果被告放弃上诉定谳,或者二审法官考虑,就可望获得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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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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