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一审难逃无期?台报:只能期待二审翻身——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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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一审难逃无期?台报:只能期待二审翻身
2009年09月09日 15: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9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陈水扁家族世纪弊案十一日下午四时宣判,陈水扁将被提讯到庭聆听判决。一般预料,以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贪污金额高达八亿元(新台币,下同),陈水扁被重刑的机率极高。但刑度是否如检方求处的“最严厉之刑”,以致有难逃无期徒刑的解读,在判决出炉之前,一切尚无法断言。不过,种种迹象显示,陈水扁只能期待二审翻身,并以先行保释为最高诉讼策略。

  至于扁的羁押问题,据了解,合议庭周五下午宣示判决后,因扁第三度的延押期尚未届满,宣判后扁仍会遭谕令还押,直到上诉二审时,再由高院抽中的刑庭,召开移审庭后决定是否押扁。

  审理扁家弊案的台北地院合议庭,审判长蔡守训、受命法官徐千惠、陪席法官吴定亚,连日来,经过三人分工撰写判决书,判决书的初稿已经大致出炉,尚待重新检视、整理及修饰后即可定稿。据了解,判决书虽不及力霸掏空案的千页来的多,但总页数加附表也相当可观,至少有好几百页。

  在扁家世纪弊案中,陈水扁及吴淑珍是关键人物,总共被诉的14名被告中,只有陈水扁一人进行无罪答辩,另有吴淑珍和前竹科管理局长李界木的半套认罪,剩下的11名被告,包括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等人,在审理初期声请认罪协商,虽然最后被特侦组拒绝,但陈致中夫妇在被控的洗钱案辩论终结时,依然表达认罪到底。

  根据特侦组的起诉,陈水扁共被诉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洗钱案、向辜仲谅强索3亿元不乐之捐案,以及前101董座陈敏熏买官等五大案,其中扁被诉的机要费案,涉及的“贪污治罪条例”,法定最重刑度可判处无期徒刑,藉势藉端勒索也可处无期徒刑。

  由于扁在世纪大审期间,多次干扰诉讼,并出现伤害司法的言论及举动,犯后态度不佳,极有可能遭重刑,至于扁家原要力保的陈致中,虽然当庭认罪,但合议庭考虑陈致中仍将洗钱关键案情推给母亲,表示是依吴淑珍指示海外汇款,恐遭从重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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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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