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幸妤已与公公和好?扁亲家低调避谈陈水扁弊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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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幸妤已与公公和好?扁亲家低调避谈陈水扁弊案
2009年09月11日 10: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台南庭10日开庭调查陈水扁亲家赵玉柱补课综所税案,赵玉柱之子赵建勋陪父亲出庭。庭审结束后,媒体记者追问他有关嫂嫂陈幸妤与婆家关系。他说,嫂嫂和父亲之前是有些误会,现都已解释清楚了,嫂嫂与侄儿赵翊安等人都已搬来台南居住,生活得很好,希望不要被干扰。

  媒体询问对于即将宣判的陈水扁弊案的看法以及与儿媳、孙子相处是否融洽?赵玉柱则以“谢谢”、“非常谢谢”、“辛苦了”回答记者的所有问题。

  行政法院针对赵玉柱2005年有二千七百多万元(新台币,下同)汇入赵建勋账户,赵玉柱初称是中介土地所得,被税务部门南区分局课税约九百万元。但赵玉柱提起行政诉讼,改称非中介土地得,而是婚丧礼庆等收入,不应课税。

  法官调查,赵家的婚丧喜庆有孙子满月、赵玉柱六十大寿、春节、赵玉柱母亲丧礼等,其中赵母丧礼奠仪收入约五百万元,税务部门未列入,法官请税务部门与赵家再协商。税务部门则要求赵玉柱举证,赵玉柱表示愿两天内提出资料。

  另外,陈幸妤被台北市税务部门认定漏报丈夫赵建铭2004年代言生宝脐带血广告费,她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昨天再度败诉,判决仍应补税、罚锾共三百八十四万余元。

  赵建铭于2002年、2004年、2005年间分别收到生宝公司给付的代言费,合计共一千八百零八万余元,都未申报所得税遭裁决应补税及罚锾。除昨天2004年度案的败诉,2002及2005两个年度也都已败诉,分别须补税一百四十三万余元、罚锾八十七万六千三百元及补税一百七十万余元、罚锾一百零一万余元,三年度的补税及罚锾合计约九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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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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