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敦义:不排除赋予台军代位救灾抢险权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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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敦义:不排除赋予台军代位救灾抢险权责
2009年09月11日 17: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莫拉克”台风暴雨成灾,小林村惨遭土石流灭村,造成重大伤亡,“强制撤离”成为朝野检讨灾防体系的重要焦点。台当局“行政院长”吴敦义表示,目前“灾防法”已有强制撤离的法令规定,未来将研议拟定台军救灾条例草案,赋予台军代位救灾抢险权责,不须等地方政府提出要求,就可介入救灾,全力降低天然灾害对民众生命财产的威胁与伤害。

  “八八水灾”“政府”救灾效能遭质疑,各界开始讨论台军救灾角色,马英九8月18日在国际记者会上宣布,救灾将纳入台军主要任务之一,“府院”随即研议相关配套;吴敦义一上任立即推动订定台军救灾条例草案并修改灾防法,积极执行马英九要“行动新内阁”强化防灾的指令。

  吴敦义并指出,由于台湾地形与溪流特性,“行政院”将增设土石流监测机制,强化预警功能,透过精密测量仪器,24小时监控危险区域的土地含水量,与土石移动现象,一旦发现监控数据,出现危险讯号,就立即采取强制撤离动作,避免灾害发生。

  吴敦义说,及时撤离成为此次“八八水灾”伤亡重大与否的重要关键;南投、嘉义、台南等地方政府在接到台湾灾害应变中心,发布土石流红色警戒区域时,立即将警戒区居民及时撤离至安全处所,所以才没有造成重大伤亡。反观高雄与屏东,有不少住居皆位于红色警戒区内,但因为县市政府没有及时撤离民众,才造成重大死伤。

  吴敦义表示,灾防体系在于“中央”制定法令、地方执行,但冻省后,“中央”与地方少了一个以往由“省府”所扮演的承上转下的机制,才会在执行上出现致命的缺陷。日后在检讨灾防法以及制定台军救灾条例时,不排除由台军代位执行救灾应变中心交付的任务,进行第一时间的救灾抢险工作,来弥补现行灾防体系可能的漏洞,避免再有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悲剧发生。

  他强调,防灾与救灾,宁可过,不能不及,为了保护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政府”一定会定出合理的标准,同时采取必要的撤离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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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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