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驳回“台独”控美案 陈水扁赴美作证梦破灭——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美驳回“台独”控美案 陈水扁赴美作证梦破灭
2009年10月07日 10: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插图:陈水扁夫妇一审被判无期 中新社发 李俊锋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10月7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美国联邦最高法院5日作出裁决,拒绝审理“福尔摩沙法理建国会”秘书长林志升等人的控美案,陈水扁首个赴美作证的梦想几近幻灭。

  以林志升为首的“独派”团体,2006年10月委托美国律师坎普,控告美国政府,声称在1945年日本战败宣布放弃台湾主权,并暂时把台湾交给当时美军的同盟国蒋介石的军队来管理,因此认为台湾应该是美国的第六个属地。依“旧金山和约”陈述,美国是台湾地区的主要占领权国,而且美国军事政府从未结束对台湾地区的管辖,美国依法应被视为台湾的“主权政府”。

  诉状中更声称“台湾人没有国籍”、“台湾人自1945年来一直生活在‘政治炼狱’中受苦”、“炼狱起因于美国政府的模糊政策”,并要求美国行政部门若能纠正错误。林志升等其后向美国联邦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提出控告,但均遭法院以“司法系统无法予以干涉”驳回。

  今年7月8日美国最高法院正式受理“林志升控诉美国政府案”。8月2日林志升到台北看守所面见陈水扁时,扁当面答应签署“出庭作证同意书”愿意到美国最高法院法庭作证,扁出庭作证重点在于,他执政8年期间,美国运作台湾“主权”的事实。

  对于控美案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驳回,林志升6日打圆场说,这件事早就在预料之中,因为美国最高院处理案件太多,要被提审难度很高。

  另外,因涉及贪污等案一审遭重判的陈水扁,上月在台湾高等法院裁定羁押时,向美国军事上诉法院控告美国总统奥巴马及国防部长盖茨的案子,美军事法庭尚未决定是否受理,预计10天后才会有结果。不过,外界普遍认为,美方拒绝审理林志升控美案,陈水扁赴美作证的梦想已几近幻灭。

  陈水扁在控状中声称,“中华民国”是流亡政权,他担任了8年“流亡总统”,法院判他的罪是无效的;而美国未负起“占领台湾”的义务,应启动在台湾仍有效的美国军事法庭,对他重新审判。这一打算用政治动作转移司法焦点的做法,在舆论解读中沦为病急乱投医的“国际笑话”,甚至连民进党也不认同控美案,称所谓“美国应该占领台湾”,与民进党立场不一致。

  有分析指出,陈水扁一审遭法院判重刑,进入到二审,案情非常繁杂,如果陈水扁一味持续使用像“控告奥巴马”之类非法律面的诉讼策略,只会对自己更为不利。

  有分析人士指出,扁一旦获释,一定会跑到美国“在台协会”(AIT)寻求政治庇护。对此,前台湾“驻美代表”陈锡蕃发表文章表示,陈水扁可能跑进AIT寻求政治庇护一事,不必过虑。至于扁会不会跑到其它与台湾有“邦交”国家的使馆寻求庇护,却仍需要注意。

  陈锡蕃表示,1979年美国与台湾“断交”后,美方成立“在台协会”,台湾则设立“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但两机构并非大使馆,也非外交机构,故无外交豁免权,因此不可能向他人提供政治庇护。

    ----- 台湾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