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办陈水扁家族洗钱案 检方再将三人列为被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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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侦办陈水扁家族洗钱案 检方再将三人列为被告
2009年12月09日 09: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族洗钱案,发现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委托汉来饭店董事长侯西峰、高兴昌董事长吕泰荣等人,以吕泰荣胞姐吕和霖名义购买宝徕豪宅,日前已将侯西峰等3人列为被告。

  另外,特侦组怀疑前“中钢”公司董事长林文渊涉嫌协助吴淑珍洗钱,日前将他列为“特他案”被告,并于8日上午传唤到案说明。

  特侦组查出,吴淑珍在2006年间委托林文渊与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寻找陈水扁卸任后的住处,最后选中位于台北市信义区的宝徕花园广场11楼及17楼。这两户售价总计新台币1亿2000万元,头期款须各付2000万元。

  办案人员指出,吴淑珍在应讯时辩称,当时SOGO案与台开案在社会上吵得沸沸扬扬,为顾及社会观感,扁家成员不便出面,而是委托侯西峰帮忙,希望藉由他人名义购买宝徕。侯西峰找上吕泰荣协助后,决定由吕泰荣胞姐吕和霖名义出面购买。

  办案人员表示,吴淑珍从当时承租的国泰世华银行保管室搬出6000万元,交给黄芳彦处理购屋事宜。其中4000万元支付两户豪宅的自备款,并花了近千万元的装潢费,尾款8000万元向银行申办20年贷款。

  办案人员说,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及儿子陈致中所居住的11楼以卸任领导人礼遇金按月支付房贷;吴淑珍女儿陈幸妤与女婿赵建铭所居住的17楼则自行支付房贷。

  特侦组认为,吴淑珍、侯西峰、吕泰荣、吕和霖、黄芳彦等人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洗钱防制法,日前已将他们列为“特侦案”被告。黄芳彦在案发后滞留美国不归,已被特侦组通缉。

  另外,林文渊在2007年间垫款帮扁家低价购买两户元大一品苑豪宅,去年高价卖出获利3500万元。不过,检方发现吴淑珍迄今尚未付款给林文渊,也未领取获利差价。林文渊行为是否构成洗钱?检方还在审慎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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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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