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官员:法务部门拟修法规定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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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官员:法务部门拟修法规定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2010年04月15日 15: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15日电 据“中央社”消息,针对死刑议题,台“法务部长”曾勇夫今天说,“法务部”目前研拟于1年内提出修法,在最高法规中增订“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条文;并搭配增设此类被告的专门监狱,逐步减少死刑的使用。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邀请曾勇夫率相关单位主管,就“死刑政策现况及未来规划”进行报告、备询,曾勇夫作上述表示。

  曾勇夫指出,废除死刑是法务部门的终极目标,但没有时间表;现行“依法执行”仍是不变的基本立场,也将逐步减少使用死刑,并规划替代方案等相关配套措施。

  曾勇夫说,在目前死刑尚未废除的情况下,研拟于最高法规中增订“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条文,作为法官在审判时的死刑替代选项,预计1年内提出草案付审。

  部分立委质疑,若以终身监禁取代死刑,可能使得监狱超收情形加剧。曾勇夫则表示,在狱政矫治部分会考虑设立专业终身监禁的监狱,对于这类被告给予技艺训练,让他们能有一技之长,而不是单纯消耗财政资源。

  另外,曾勇夫表示,被害者家属部分也研拟辅导其就学、就业、给予更多法律协助、实质补偿,以确实保护被害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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