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前天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法修正草案”,引发影响新闻自由争议。台“行政院长”吴敦义今天说,“立法院”一定已听到社会广泛讨论,希望既确保隐私权,也别对新闻自由有不合理制约。
根据通过的“个人数据保护法修正草案”规定,未来媒体新闻报导涉及个人相关资料,须先告知当事人。
台“通讯传播委员会(NCC)”表示,尊重言论自由向来是“NCC”立场,草案排除媒体免责权,“NCC”担心日后会影响新闻自由。
吴敦义上午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台“立法院”已完成二读,看来要进入三读,重新检视的机率已降低很多。有人建请“立法院”重新思考,难度很高。
他说,各界对“个资法”修正有不同看法,正面看法是保护隐私,不能随意无根据报导,或即使有根据,也须经当事人同意;但另一种说法是对新闻自由产生较大制约,绑手绑脚,这是基本价值认知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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