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台湾媒体19日报道 台“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 “立院职权行使修正案”,未来“总统”、“副总统”失言或失职,都可能成为被 “弹劾”的理由,不限于之前的“内乱、外患罪”。换言之,像陈水扁涉贪、八八水灾救灾不力等,都可能成为“弹劾”的理由。
陈水扁任内涉及多项弊案时,“立法院”曾考虑“弹劾”,但受“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总统”、“副总统”“除了犯内乱或外患罪可‘弹劾’”所限。昨日三读通过新修正案,删除“除了犯内乱外患罪可 ‘弹劾’”的要件,未来“总统”、“副总统”被“弹劾”要件放宽,像陈水扁涉贪、马英九“八八风灾”救灾不力等,都可能成为“弹劾”理由。
国民党提案“立委”吕学樟表示,修法只是为了配合2000年 “修宪”时,“宪法”增修条文将原“弹劾”条文中“犯内乱或外患罪”的要件删除。吕学樟说,国民党中央曾透过政策会了解该法的敏感度,经说明后并未阻拦,这显示执政党对此没有意见。
依现行规定,“弹劾案”须经半数“立委”提案、三分之二“立委”同意,才能向大法官提出,再经大法官召开“宪法法庭”议决,门槛相当高。不过,当“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配合“宪法”增修条文修正后,“弹劾”理由的放宽将对领导人施以更严格的政治责任,同时增加政治运作的复杂空间。
吕学樟说,未来“弹劾案”的提出,“立法院”必须详加考虑是否符合民意;另一方面,未来的领导人也不可能再像陈水扁一样“横柴入灶”、坚持少数执政。未来“立法院”主导“内阁”或组成联合“内阁”的几率会增加。
参与互动(0) | 【编辑:吕展】 |
相关新闻: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