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大炳吸毒案一审判处3个月 得易科罚金9万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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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人大炳吸毒案一审判处3个月 得易科罚金9万元
2009年07月16日 17: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16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艺人大炳两度吸毒案,板桥地方法院16日下午宣判,依毒品罪判处3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新台币9万元。

  检方表示,本名余炳贤的艺人大炳,曾多次施用毒品,2007年间遭警方在北市汽车旅馆逮获。大炳勒戒后,被认为没继续施用毒品,但今年4月,台北县警局在某汽车旅馆查获一起摇头轰趴派对时,逮捕大炳和黄姓男子衣衫不整共处一室。

  大炳在警讯时,供称吸食的安非他命是黄姓友人提供;但检方复讯时,又改口表示是另名王姓男子提供。

  检方为追查毒品来源,多开两次侦查庭,但大炳拒绝供述何人提供毒品。他宣称“起床就在床头看见毒品”。

  板桥地检署起诉时认为,大炳没有断绝毒品之意,还浪费司法侦查资源,具体求处5月徒刑。

  板桥地院下午依毒品罪判处大炳 3个月徒刑,并得易科9万元罚金。大炳先前曾缴不出1万元保释金,若这次缴不出罚金,就得入监执行。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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