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不签两岸经济协议的后果就是"生意难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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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英九:不签两岸经济协议的后果就是"生意难做"
2010年03月14日 20: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台北3月14日电(记者 耿军 闫晓虹)台湾领导人马英九周末出席“两岸经济协议座谈会”时说,不签“两岸经济协议”的后果就是“生意难做、竞争不过”。

  14日,台湾领导人马英九利用周末前往台南县出席了由“农委会”主办的“两岸经济协议座谈会”。马英九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时说,不签“两岸经济协议”的后果就是“生意难做、竞争不过”。全世界的国家寻求签署自由贸易协议,都是找主要贸易伙伴,效益才会凸显,而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就是中国大陆,台湾的出口高达40%销往大陆,这就是我们应该与中国大陆签署两岸经济协议的原因。

  对于有舆论质疑为什么要这么着急与大陆签署两岸经济协议?马英九说,这是因为东协与中国大陆所签的全面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已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生效。紧接着日本、韩国就要与大陆签自由贸易协议,届时会对台湾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早日签署,预防这种情况发生,因为越早做,受的损害就越少、增加的好处越多。

  马英九特别强调,与主要的贸易对手签署的顺序,第一就是中国大陆、第二是日本、第三是美国,第四则是东南亚,这四者是台湾将来要优先考虑签订自由贸易协议的对象。

  台湾“农委会”主委陈武雄、“经济部长”施颜祥、“劳委会”主委王如玄及“陆委会”副主委高长,也在座谈会上说明了与大陆签署两岸经济协议的相关内容及效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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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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