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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声称商家若收受人民币将依法开罚并没收

2008年04月23日 15: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3C卖场NOVA在门口拉出欢迎人民币的布条,号称是欢迎大陆观光客的广告。(台湾“苹果日报”图)

  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针对3C卖场NOVA与真锅咖啡公开欢迎人民币交易,台当局“陆委会”官员表示,根据现行规定,人民币并非法定货币,商家不得收受。若经检举,当局可依法开罚,并没收人民币。

  报载全台连锁的3C卖场NOVA 贴出欢迎人民币的广告,另一家咖啡连锁垫真锅咖啡也在价目表上列入人民币计价项目。

  对此,“陆委会”官员今天表示,上述两项都是违法行为,若经检举,主管的“中央银行”得以开罚,最重并得以没收商家收受的人民币现钞。

  该官员称,根据“大陆地区发行之货币进出入台湾地区应遵行事项办法”规定,在两岸签订货币清算协议前,人民币不得在台湾地区买卖、兑换或其它交易。

  多年前,知名火锅店宁记麻辣锅也因为公开表示店内可以收受人民币,引发不少争议,后来在店家主动撤除这项宣告后才告终了。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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