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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卷证被扁核定机密 特侦组函请马英九解密

2008年05月20日 17: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20日电 台检方侦办机要费案,为结束冗长未定的返还机要费案卷证抗告程序,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决定发函请马英九,针对被陈水扁核定为“国家机密”的机要费案卷证进行解密,破除陈水扁藉大法官解释赋予“机密特权”意图拖延诉讼的巧门,以利全案快速调查起诉进入法院审理,以发现真实。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陈水扁任内因受“刑事豁免权”保障,当时承办检察官陈瑞仁虽认定陈水扁与吴淑珍共犯贪污,仅起诉吴淑珍等人,陈水扁部分则留待卸职后另行诉究,据了解,特侦组20日上午正式分案后,将会以被告身分传讯陈水扁调查,然后再向“台北地院”起诉并案由审判长蔡守训进行审理。

  由于民众关注本案的调查,“检察总长”陈聪明上午指定前台南“地检署”检察长、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为本案发言人。

  朱朝亮表示,考虑陈水扁曾任地区领导人,特侦组暂时不会对他做出限制出境等强制处分,但分案后会立即发函相关单位作境管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在知悉陈水扁出境讯息时,应立即通知特侦组,然后再由检察官视案情需要,决定是否作相关紧急措施。

  机要费案于06年11月侦结,检察官依贪渎与伪造文书两罪将吴淑珍等4人起诉。全案系属“台北地院”后,吴淑珍首度出庭“昏倒”,之后共16次持医院诊断书向法院请假未出庭,被外界指为意图拖延诉讼,以免陈水扁承诺的“吴淑珍一审有罪下台”破功,此外,陈水扁利用大法官解释,创设所谓的“总统国家机密特权”,要求检方返还遭扣查的机要费案卷证,全案目前仍在法院审级之间,进行抗告程序。

  据了解,特侦组有鉴于返还物证的抗告程序影响侦办,上午特别发函马英九,针对被陈水扁核定为机密的机要费案进行解密,结束冗长的程序抗告,以利全案的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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