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走路工案二审逆转 陈菊称证明非其自导自演
2008年06月11日 1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发生在2006年的高雄市长选举“走路工事件”二审官司10日判决当事人有罪。高雄市长陈菊今天对此表示,事实证明“走路工事件”非陈菊阵营自导自演,她盼这个判决能端正选风、减少贿选。
2006年高雄市长选举投票前夕发生“走路工事件”,涉嫌为国民党阵营贿选的古锌酩等人发放给参与晚会造势者走路工五百元新台币。这件官司在去年一审判定当事人无罪,10日二审则认定古锌酩等人违反“选举罢免法”,因而改判有罪。
【编辑:官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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