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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费案"府方"注销机密 特侦组:非常乐见

2008年08月06日 16: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8月6日电 台特侦组机要费案发言人朱朝亮下午指出,非常乐见“总统府”注销机密的决定,如此将有利案件侦办。

  据“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总统府”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机要费案被列为“绝对机密”卷证,经仔细审阅,并未有牵涉机密保护法所言若经披露会危害、伤害台湾利益的情事,决定采取注销机密方式处置。

  至于何时传唤陈水扁到案说明?朱朝亮表示,将视案件需要决定,基于侦查不公开原则,个案侦办过程不便对外说明。

  台当局“总统府”5月底依“机密保护法”规定,同意特侦组使用机要费被核定为“绝对机密”的案卷,但须依机密保护法规定,不得公开程序,也不能以案卷内容对质、诘问。特侦组认为“总统府”对同意使用范围叙述不够明确,6月6日再度发函“总统府”,要求进一步确认,“总统府”今天召开记者会,决定注销机密。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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