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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可能入狱的关键:以人追钱再以钱追人

2008年08月27日 13:40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陈水扁8月14日承认确将巨款汇往海外,随即在台湾社会引发全面“讨扁”风暴。图为卸任后陈水扁在台北的居住地,宝徕花园广场,这里是台北市信义区的顶级豪宅。 中新社发 曾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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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家族洗钱风暴在岛内闹得沸沸扬扬,台媒《时报周刊》发表分析文章《阿扁恐入狱收押的关键》,内容如下:

  台特侦组已经锁定“机要费”、“二次金改”、“海外帐户”、“巴纽案”、“不法地下汇兑洗钱管道”等五大方向,全面清查陈水扁一家人,只要其中一点获得突破,证实有不法所得流入扁家任何一人帐户,陈水扁及家人势将难脱牢狱之灾。最有可能的突破点,应是“二次金改”。

  以目前的情况来说,要把陈水扁先收押,只有突破“二次金改”的银行家、金主,才比较有可能。

  根据特侦组传出来的消息指出,包括陈水扁在新加坡、瑞士、开曼群岛的洗钱帐户,目前想要追查出钱究竟从哪里来?一点线索都没有;甚至光是一个瑞士信贷银行的7亿元新台币,陈水扁和吴淑珍、吴景茂的说法,统统不一样。但特侦组想要有所突破,却是原地打转。

  “二次金改”涉巨额利益

  不过,“行政院长”刘兆玄日前公开呼吁企业主出面自首,转为污点证人,却是让特侦组看见一道曙光。“不管是已经曝光的七亿元,还是传言中的十亿元、二十亿元、二十七亿元,这都不是小钱,谁可以给这么大的手笔?最有可能的资金来源,应该就是来自二次金改的‘不法所得’。”

  陈水扁任内推动“二次金改”,把“公股减半”、“金控减半”,结果却变成私人企业的小银行把公家的大银行并吞,包括国泰购并世华商银案、中信集团入主开发金案、台新金入主彰银案、中信插旗兆丰金案等,都是以小吃大。当时,辜仲莹、陈敏薰这些负责人,为了跟扁家建立关系,经常进出官邸“走后门”,引起非常大的争议。而金控并购案,所牵扯的巨额利益,动辄以百、千亿元计。

  “那时候有一大堆的传言:不想要被购并的金控,就要到官邸输诚?走夫人路线?施明德和邱毅说的台新金送27亿元,不就是这样来的?如果要追究的话,一个是行贿,一个是贪污。”

  根据熟悉海外洗钱流程的检调人员指出,类似“二次金改”背后所牵扯的利益太过庞大,因此,在每次的并购过程中,官商利益输送的前金后谢,数额之大,可能将会创下台司法史的纪录。而针对这庞大的行贿金额,当事人不可能经由台金融体系进行交付,应是采取海外帐户交、汇款方式,避人耳目。

  因此,检方针对“二次金改”查办方向,将会透过艾格蒙联盟体系,全面清查阿扁家人海外帐户的资金状况,如果发现任何不寻常的巨额资金进出纪录时,检方会再根据资金来源,一一揪出其中涉弊行贿人员身分,以及相关对价关系,待相关事证厘清后,就是“二次金改”弊端现身的一天。

  以人追钱再以钱追人

  特侦组认为,日前刘兆玄向各家金控负责人心战喊话,意思已经很明显,应该也会有人怕迟早丑闻会爆出来,倒不如现在出面自首,转当污点证人,可以全身而退,不必跟着阿扁陪葬。如果这个方式可行,要办陈水扁贪污比较快。

  特侦组表示,以目前追查阿扁海外的帐户与金钱,推估这些巨款的来源是从“二次金改”的政治献金所得的可能性比较大;只要有人出面自首供出陈水扁,要收押阿扁就很容易,“因为阿扁牵涉太多案子了,可能会串供或逃亡,法官要把他收押的理由很充足;另一方面,把阿扁关起来,至少也可以平息社会民怨。”

  除了希望有人出面自首之外,在这次追查阿扁家海外帐户洗钱案当中,司法机关获得艾格蒙联盟成员开曼群岛及瑞士等主动全力支援配合,提供了扁家人海外帐户资金往来的详细资料,因此,特侦组现阶段的查办策略,就是先“以人追钱”再“以钱追人”。

  “以人追钱”就是全面厘清陈水扁家族相关人士在岛内外帐户的资金状况及流向;“以钱追人”则是经由追查这些帐户资金的来源,查明提供资金人士身分,进而追查他们在提供扁家资金的过程,所涉不法行贿及对价关系等相关违法事证。“只要这些事证有一点突破,就将成为咬死阿扁一家人的定罪根据。”

  日前特侦组前往阿扁位于宝徕花园广场的豪宅搜索,隔天有媒体刊登吴淑珍在打电话的照片。不少员警看到照片私下议论,“吴淑珍不知道电话会被监听吗?最好她是打电话给帮她洗钱的人,只要她一‘乱讲话’,就有串供之虞。”

  “巴纽建交”费汇新加坡

  巴纽“外交”丑闻案,也可能是一个收押阿扁的关键。3000万美元的“建交费”中,除了20万美元是交给巴布亚纽几内亚私人律师佛罗立安.古邦做活动费之外,其余2980万美元,于2006年9月间,分别汇入“外交”掮客吴思材、金纪玖在新加坡华侨银行联名帐户。并于2007年1月间,由吴、金两人分别转走600万美元。剩余2380万美元款项,则随2007年底金纪玖的失联后而不知去向。

  诡异的是,这笔3000万美元的“建交”费,恰好就汇入新加坡,偏偏吴淑珍利用哥哥吴景茂洗钱2100万美元的帐户,也在新加坡。由于时间点都太巧合,金额也差不多,一开始还有人怀疑吴景茂帐户内的钱就是巴纽案的钱。不过,如果查到两个帐户内的金钱有“相互往来”的话,对阿扁就相当不利。

  “机要费”追到海外

  在陈水扁所涉弊案中,其实检方最早发动侦查的是“机要费”,包括吴淑珍、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等人,都已列为被告,惟独“主谋”陈水扁因有领导人任期的保护伞,拖延好一段时间。但陈水扁卸任后,又用“机密”卡住特侦组,双方你来我往。直到马英九解除机密之后,陈水扁只能乖乖上法院面对。

  尽管陈水扁所谓的机密已被认为毫无机密可言,但一旦陈水扁遭起诉,诉讼冗长,可能要好几年之后才会被判刑,而且,官司还可以上诉,阿扁并不会立刻坐牢。

  特侦组举例说,目前阿扁所牵涉的官司当中,最快会宣判的案子乃是雷学明告他诽谤,一审预定9月9日宣判。但即使法官判阿扁败诉,诽谤罪的刑期很轻,还可以上诉、易科罚金,阿扁不会马上坐牢,还是可以在外面自由自在,坐拥豪宅、出入有名车及随扈,继续享受优厚的退休礼遇。

  不过,特侦组在搜索陈水扁家中,并且访谈陈水扁和吴淑珍时,并非根据海外帐户洗钱的他字案,而是依照先前“机要费”的侦字案,特侦组这种特殊侦查的作为,是否意味着办案人员怀疑黄睿靓的海外帐户款项,含有“机要费”?如果证实有“机要费”资金流入吴景茂、黄睿靓私人海外帐户中,将会直接揭穿陈水扁先前企图以“历史共业”、“特别的特别费”、“大水库理论”等论证,来掩盖“国务机要费”转挪私用的烟幕,更坐实陈水扁在“国务机要费”中所涉及不法。

  福尔摩沙基金会是洗钱管道?

  除了黄睿靓、陈致中、吴景茂的新加坡、瑞士帐户外,特侦组在追查当中也意外发现,由阿扁一手创立的福尔摩沙基金会,早就迁到新加坡,是否跟洗钱案有关?值得注意。

  陈水扁在参选台北市长时,就成立了福尔摩沙基金会,这个单位一向就被视为是阿扁接受捐款、政治献金的主要窗口。在阿扁当选之后,随即就将福尔摩沙基金会移往新加坡,着实令人不解。

  一度各界还质疑,福尔摩沙基金会移到新加坡,目的是要规避岛内有关单位的监督、查核。如今新加坡成为阿扁海外洗钱的“重点”,福尔摩沙基金会是否也扮演了另一个重要洗钱管道?有关单位应该要持续追查,揭开真相。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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