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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让律师传达"动怒"情节 要求释放陈水扁等

2008年11月20日 06: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律师李胜雄走出宝徕代吴淑珍发表三点声明的亲笔签名。(姚志平摄)

  中新网11月20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特侦组为厘清陈水扁家海外账户内,有关“国务机要费”、企业汇款部分,十九日再度前往宝徕住所就讯吴淑珍;但吴淑珍不满特侦组一周内两度讯问,透过律师发表声明,质疑整起事件是“司法迫害”,要求立即释放在押的陈水扁等人,并指检方讯问有关“国务费”部分,是违法侦讯。特侦组主任陈云南指出,就讯吴淑珍是依法执行,绝非司法迫害,检察官会就卷证内容,决定在押被告有无羁押的必要,及未来是否再安排就讯吴淑珍。

  特侦组一周两度赴宝徕就讯

  昨日下午二时三十分,检察官林嚞慧、越方如及周士榆三人,率队前往宝徕住所就讯吴淑珍,同时安排台北医学院附设医院支持医护人员。在两个小时的讯问过程中,吴淑珍因上厕所、喝水,休息两、三次。

  四天前,特侦组即到宝徕就讯过吴淑珍,由于吴淑珍身体状况不佳,无法长时间讯问,当天仅针对有关南港展览馆案、龙潭基地开发案及部分“国务机要费”案的案情,为依法给予被告辩明犯罪嫌疑机会,特侦组昨日继续讯问未完成部分。

  昨日的侦讯重点,主要针对扁家海外账户中,疑侵占、诈领“国务机要费”、企业汇款、南港展馆及龙潭购地案收贿款项的流向与金额。

  吴淑珍讯后透过律师李胜雄对外发表声明指出,整件事为政治迫害,对于陈水扁、部属及有关人员遭到收押极为不满,并要求立即释放,由法院直接审判。

  吴淑珍在声明稿中声称,她并无挪用公款,“国务机要费”均是公款公用,她不是政府人员,无权动用任何公款,检方再度讯问已起诉“国务机要费”案情,虽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但她仍据实回答,证明自己“清白”。

  律师指珍多次动怒 检方不解

  李胜雄说,吴淑珍对检方提示的卷证及讯问内容,认为与事实不符,曾多次“动怒”。

  不过,据了解,吴淑珍在特侦组讯问过程,态度相当平顺,且未提及有关蔡铭哲供词内容,事后却透过李胜雄传达“动怒”情节,也让在场人士感到不解。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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