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6日电 台湾检方特侦组在声押陈水扁的抗告书中,惊爆在今年9月25日搜索扁家住处时,竟搜到2006年间查黑中心侦办机要费案时,向台军方及“调查局”函调的大批密件,显示有公务人员一再向扁通风报信。特侦组决定追究泄密公务人员的刑责。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特侦组于9月25日二度搜索扁家住处时,扣到台湾“高检署”的公文资料共三页。第一页是“高检署”查黑中心于2006年10月12日向国防部发函的公文复印件;第二页是“高检署”在同一天向“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发函的公文复印件;第三页是查黑中心追查陈水扁所称“秘密外交”“F案”时,向“国防部”及“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函查陈水扁等25人的银行账户等资料。
查黑中心当年为了考虑名单中有扁夫妇,恐怕泄密,仅列出身份证字号而未列姓名,但仍遭不明公务人员将25人姓名列出通报陈水扁。
依照正常的公文处理流程,这些公文仅存放在“国防部”与洗钱防制中心,即使查黑中心已于2006年11月3日将全案起诉,移送台北法院的卷宗内,也应只有公文的函稿,不应该有公文正本或复印件,但检方在陈水扁家中却扣得这些文件与名单,让检方惊讶不已。
甚至在这三张密件上方还有日期,表示传真时间为2006年10月13日下午7时12分,这与发文日期2006年10月12日只差一天,显示有公务人员在收到公文后,随即向扁通风报信。
另外,特侦组在搜索时也搜到一封陈水扁“亲启”的信封及手写报告,有一名陈水扁亲信,以“凯达格兰学校”信纸手书,向陈水扁报告特侦组侦查弊案的作为,及他本人与证人贸协董事詹启荣串证经过。
该报告指称,特侦组在7月2日发文给集保公司,要求提供“吴委员”(吴淑珍当年曾担任“立委”)特定日期之股票数目,集保公司在7月3日调阅之后,有二家公司股票较多,其余应没有问题,其中“中华开发”约一二百张、智邦科技约三四百张。
而事实上,特侦组确实在6月26日发文集保公司,请求调阅扁夫妇持股,显示吴淑珍有开发一百余张、智邦二百五十一张股票,显示有集保人士间接向扁报告。
另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移审获释,特侦组25日晚再提抗告,指扁捏造“南线专案”,在扁家搜到有人向扁通信报信的机密文件,扁可以支开随扈,证明他有逃亡、勾串证人、制造伪证之虞,建请“高等法院”自为裁定将扁收押。
而特侦组接获台湾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疑似为扁家洗钱情资,本月16日发动搜索,查扣约一千万元新台币的现金,黄芳彦早于上月3日飞往美国。特侦组检察官越方如25日晚表示,已经透过各种管道联系黄芳彦,要求他返台以证人身份说明钱的来源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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