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驳回扁律师延庭声请 决定仍如期开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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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地院驳回扁律师延庭声请 决定仍如期开庭
2009年01月15日 22: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台北一月十五日电(记者陈立宇 路梅)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十四日委由律师石宜琳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延后准备程序庭的声请,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长黄俊明十五日表示,经地院合议庭评议,仍决定要如期开庭,驳回扁委由律师提出的延期声请。

  黄俊明表示,昨天由蔡守训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收到陈水扁委任律师所提出的声请后,立即进行评议,认为本案有加快脚步开庭的必要,且十九日至二十一日只是第一次的准备程序庭,因此已经发函告知扁律师将如期召开准备程序庭。

  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今天还再订出庭期,将于二月三、四、五日连续三天继续召开准备程序庭,传讯扁案被告。预定三日传讯扁家友人蔡铭杰、四日传讯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五日传讯前力麒建设董事长郭铨庆、吴淑珍的嫂嫂陈俊英。不过仍没有包括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在内。

【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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