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法院裁定陈镇慧随身碟资料具有证据力——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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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法院裁定陈镇慧随身碟资料具有证据力
2009年02月17日 15: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17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7日上午传唤前后任的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两人上次开庭,都否认贪污机要费,把所有责任推给陈水扁和陈镇慧,律师今天甚至表示陈镇慧的随身碟只是单纯纪录,可任意更动、不可信,但下午2点半审判长蔡守训裁定,随身碟的资料是具有证据力的。

  马永成和林德训在今天上午的开庭,对于贪污罪嫌、伪造文书及伪证罪嫌全都不认罪,并一再打压陈镇慧,认为陈镇慧过去8年所做的机要费收支表,根本只是一个电子文件,而且上头没有签名及陈镇慧的盖章,也没有马永成和林德训的章,因此认为随身碟内的电子文件根本不具有证据力,上午花了3个小时在陈述这个部份。

  不过审判长蔡守训在下午2点半做出最新裁示,认为当初这个随身碟是在搜索的行动里查到的,如果她刻意要隐瞒,应该早就把它藏好,不会被搜出来;另外陈镇慧过去8年是“总统府”的出纳,公帐和私帐的情况应该相当清楚,记载也很明确,每一笔来源和支用都是摊在阳光下,因此蔡守训认定这份电子文件具有证据力,无疑是给了马永成和林德训一个打击。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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