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方称陈敏熏仍是证人身份未改列洗钱案被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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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检方称陈敏熏仍是证人身份未改列洗钱案被告
2009年02月17日 16: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17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台湾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族洗钱疑案,在“二次金改”和企业家汇款部分,传出前台北101董事长陈敏熏已经被改列为被告,不过特侦组下午出面澄清,表示案件还在侦查中,陈敏熏现在依然是证人身份。

  陈敏熏坦承在官邸交给陈水扁夫人吴淑珍1千万元,不过这和她后来取得101董座职务是否有对价关系,外界相当质疑,因此传出陈敏熏已经被改列被告,但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则出面否认。

  陈云南称:“陈敏熏小姐的事证还在查证中,现在还是证人。”当被问到“那是不是有打算再约谈陈敏熏?”陈云南表示:“目前还在查证中。”

  记者问到:“陈敏熏给扁家的1千万,已经被检方认定是不法所得,既然她给的钱是不法所得,为什么她本人不是被告?”陈云南:“相关事证还在查证中。”

  陈敏熏将1千万元交给吴淑珍友人蔡美利兑现,之后分为6次汇到吴淑珍哥哥吴景茂账户,这部分在1月底扁案第一次开庭时,就被检方认定是不法所得,不过有关于是否会再约谈陈敏熏,以及何时会将她转列被告,特侦组则相当低调。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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