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律师花1小时争辩证据力 法官动怒:你们讲够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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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扁律师花1小时争辩证据力 法官动怒:你们讲够了
2009年03月10日 1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0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陈水扁今天上午9点半再度出庭,而庭讯重点在于,律师要求当庭勘验前竹科管理局局长李界木的侦讯光盘,因为律师质疑特侦组检察官在问讯时有诱导之嫌。

  关于陈水扁亲自写的陈报状,律师也做出说明。陈水扁委任律师石宜琳:“写了48页,大概有15000字的抗告状,在昨天已经递出去了,今天大概我们还不会进行这个部份。”记者:“这次的抗告状,跟你们之前的论述有什么不同吗?”石宜琳:“他这次的抗告状,最主要的论点在于,法院关于羁押他的理由批驳,关于他没有涉案的事实主张,以及卷内数据的依据。”

  除了在抗告状中针对法院驳回撤销羁押提出批驳,今天的准备程序庭中也将针对检方提出的证据能力是否充足,进行陈述,预料今天庭讯的前1、2个小时,陈水扁不太会有发言机会,应该是由律师先进行证据能力的攻防。

  不过上午发生一段小插曲,由于地院机器故障,审判长蔡守训决定先暂停勘验,把机器修理好,先来整理证据能力。虽然工作人员约3分钟就把机器修好,不过蔡守训认为既然已经决定把准备程序颠倒过来,不如就先讨论所谓的证据能力讨论。

  但勘验证据能力是非常繁琐的过程,刚开始检察官表示,机要费中编号19的证据能力,他们不打算提出来,此时蔡守训问陈水扁“针对检察官把编号19取消了,你有什么意见”,陈水扁表示要翻一下才知道,律师站起来表示,希望法官以后在提示证据能力时,能不能也提示给被告当事人看一下?但是蔡守训生气,认为明明是准备程序庭,还在讨论证据能力有无,没有规定一定要提示给陈水扁看。

  而检方表示编号19号的公诉证据,也就是2005年1月到5月,部分机要费使用是因公支出,因此舍弃不打算引用为证据能力,之前也问过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和吴淑珍,律师和被告很快地就解决了,但陈水扁和律师团花了近1小时来争辩,律师认为这是对扁有利的证据,怎么可以舍弃不用?

  在律师的长篇大论后,法官一度动怒“说你们讲够了,换我来谕知,谕知你们抗议无效,证据能力检察官已经舍弃了,你们要用就拿去用”,此时请陈水扁陈述,陈水扁表示“为什么检察官把对我有利的证据舍弃了,是不是在清算我”,接着表示如果检方认为这部分不具证据能力,是不是也要把其它第7、8、9号一连串证据能力也要舍弃?审判长蔡守训认为,陈水扁已经离题了,应该就第19号来表示意见,不要加诸其它意见,但陈水扁坚持要讲完,蔡守训就再给他1分钟来陈述,最后甚至开始倒数。

  另外陈水扁为了强调自己是没有贪污的,又举出一些名单,例如捐钱给苏贞昌2000万、叶菊兰500万、张俊雄一开始说没拿到犒赏金200万,后来陈报状中也坦承确实拿到了,因此要提出来反驳检察官的论述,证明自己收的是政治献金,确实有拿出来给其它人用。

  随后北院机器修复,继续勘验李界木的光盘。目前庭审仍在进行中。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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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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