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拟解除律师委任 法院:若属实将强制辩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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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拟解除律师委任 法院:若属实将强制辩护
2009年05月08日 10: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8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7日发表声明,强调为表达拒绝非法羁押,将解除辩护律师委任、撤回证人传讯。台北地院发言人黄俊明今天指出,若被告解除委任律师,法院将依法实施强制辩护。

  陈水扁委任律师石宜琳上午表示,陈水扁不会以递状方式解除委任,将在下周二开庭时,口头向合议庭提出相关主张。

  陈水扁昨天透过办公室发表声明指出,他将解除辩护律师的委任,撤回所有证人的传讯,请审判长蔡守训立即判他无期徒刑,他会放弃上诉,马上可以发监执行。

  黄俊明指出,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若无辩护人,审判长可指定律师或公设辩护人为其辩护,陈水扁若解除律师委任,法院将依法指派公设辩护人进行强制辩护。

  至于陈水扁声明中提到放弃上诉的说法。法界人士表示,若陈水扁遭法院判决死刑或无期徒刑,即使他放弃上诉,法官仍会依刑事诉讼法规定,依职权将案件送交台湾高等法院审理。

  另外,扁案承审合议庭昨天召开陈水扁延押庭,但庭讯中尚未作出裁定,并告知律师可在今天中午前递状陈述意见。黄俊明表示,合议庭目前仍未做出裁定,北院将在裁定完成后正式对外说明。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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