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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闻主管:将大陆媒体驻点期限延至三个月

2008年06月20日 2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台北六月二十日电(记者 耿军 许晓青)台湾新闻局长史亚平二十日表示,新闻局已就恢复大陆新华社与人民日报来台驻点提出方案,在台湾驻点的大陆媒体每次停留时间将从原来规定的限制在一个月放宽到三个月,待本月三十日“陆委会”开会决议后实行。

  史亚平二十日下午在新闻局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恢复新华社与人民日报在台驻点方面,新闻局已向“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提出相关方案,就她目前所知,“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对开放新华社与人民日报来台驻点没有意见。

  史亚平局长还表示,新闻局还向“陆委会”建议,比照大陆有关方面允许台湾媒体每次在大陆驻点为期三个月、并可延长一次的规定,将在台湾驻点的大陆媒体每次停留时间从原来规定的限制在一个月放宽到三个月,也可延长一次。

  史亚平表示,上述方案将由“陆委会”本月三十日开会决议,一旦方案通过,即可实施。

  台湾新闻局长 史亚平的这一谈话得到台湾媒体的积极评价,一些台湾媒体打电话向本社记者表示,这是两岸新闻交流向可喜的方面迈出的一步。(完)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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