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湾新闻主管:将大陆媒体驻点期限延至三个月

2008年06月20日 2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台北六月二十日电(记者 耿军 许晓青)台湾新闻局长史亚平二十日表示,新闻局已就恢复大陆新华社与人民日报来台驻点提出方案,在台湾驻点的大陆媒体每次停留时间将从原来规定的限制在一个月放宽到三个月,待本月三十日“陆委会”开会决议后实行。

  史亚平二十日下午在新闻局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恢复新华社与人民日报在台驻点方面,新闻局已向“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提出相关方案,就她目前所知,“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对开放新华社与人民日报来台驻点没有意见。

  史亚平局长还表示,新闻局还向“陆委会”建议,比照大陆有关方面允许台湾媒体每次在大陆驻点为期三个月、并可延长一次的规定,将在台湾驻点的大陆媒体每次停留时间从原来规定的限制在一个月放宽到三个月,也可延长一次。

  史亚平表示,上述方案将由“陆委会”本月三十日开会决议,一旦方案通过,即可实施。

  台湾新闻局长 史亚平的这一谈话得到台湾媒体的积极评价,一些台湾媒体打电话向本社记者表示,这是两岸新闻交流向可喜的方面迈出的一步。(完)

编辑:魏恒】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组图:重庆千名学生操场上比拼书法技艺
图:伊拉克50名女警完成培训正式毕业
朝韩海军舰艇在西部海域交火(图)
高清:2009世界小姐参选佳丽亮相伦敦
组图:球迷德甲赛场疯狂裸奔
中国空军大批新型主力作战飞机陆续列装
图:大王花将成为世界最大的花朵
组图:京城迎来第二场降雪
每日关注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