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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由“于芬事件”看举国体育

2008年10月31日 09:16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发表评论

  日前,就清华跳水队总教练于芬举报国家跳水队领队周继红侵占其百万奖金、在长达9个月时间被媒体两次曝光仍得不到体育总局回应一事,体育总局监察局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回应称“周继红不存在个人侵占奖金的问题”。对此,于芬并不满意。针对体育总局监察局称有5人代于芬领取奖金一事,于芬明确表示,通过调查,有些人证明他们没领取过她的奖金。“这么大数额的奖金哪能随便让别人领呢?没有我的委托书,这些人也没资格领取,游泳中心怎么能随便发给别人?这5个人肯定是有人叫去领的,谁叫这些人去领的,这是关键点。”“在发现有5个人代我领取奖金后,我曾当即指出,我没有委托过这5个人代我领取奖金,我也没有从这5个人手中拿到过任何奖金,这5个人中有的人我甚至都不认识。”目前,于芬已经聘律师请求司法介入,她不信体育圈能够游离法律之外。(10月28日《中国青年报》、10月29日《新京报》)

  于芬和周继红的奖金纠纷,在中国体育界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王军霞与马俊仁的反目成仇、艾冬梅与王德显的对簿公堂、国家羽毛球队与李永波的心生嫌隙,哪一件都充满了利益的黑箱、剥夺与压榨。先前的艾冬梅事件披露,其教练王德显收走了她的存折,工资、奖金皆由王代为打理,但最后这部分钱不知所终。除此之外,王德显对运动员存在非打即骂的行为,和马俊仁的执教风格如出一辙;而周继红对田亮的打压与排挤,则进一步说明举国体育的垄断体制,并不是真正优胜劣汰的体制。

  按理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但在垄断体制下,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不服我压迫,让你旁边晒!在很多国家和地区,运动员参加奥运会都是自己参加,但在我们的举国体育下,参赛资格却被体育官员和教练集团所垄断。所以,很多人为阳光男孩田亮不能再度参加奥运会而惋惜不已。但我们的周继红不惋惜,国家游泳中心不惋惜,国家体育总局也不惋惜!

  换一个角度说,如果不是举国体育体制下相关官员和教练集团掌握着运动员参赛的生杀予夺大权,而是中国有志的运动员自由准入和参赛,各学校、各地方、各职业运动队伍自由选送选手,中国在奥运会上拿的金牌数量可能会更多。而且,运动员职业化使国家投入大为减少,运动员的运动收入和广告收入则可能大大提高。我们别自我陶醉于金牌总数,须知,如果按人均金牌和奖牌总数排名,我们还不知落到多少名以后呢!

  北京奥运会结束后,中国体育代表团以东道主的主场优势获得51枚金牌(金牌总数第一)和100枚总奖牌,体育官员和顾问集团忙不迭地站出来为自己表功、为举国体育辩护。但事实上,举国体制,对运动员、老百姓、国家而言,都是低效的,它只对体育的官僚集团来说是高效的:平均一枚金牌几亿元的投入是国家的,收益和分成是小团体的;埋没的是个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运动员在魔鬼训练下落下一身伤残、撂下文化课程而一无所获;优秀运动员稍有不从也随时有可能被排除在竞赛资格之外),教练、体育官员则旱涝保收。

  从层出不穷的奖金、工资分配之争,到魔鬼训练肉体摧残,到运动员成功率之低,再到毫无规则地随意开除与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桩桩件件,折射的都是举国体育的低效。所有的垄断体制都逃不出腐败低效的宿命,这是垄断的铁律,是垄断本身所无法克服的痼疾。这一点,举国体育并不会因“为国争光”的目的和“激发民族自尊心自豪感”的作用,而得以对垄断的腐败低效有特殊的免疫力。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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