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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于芬举报周继红还有“下回分解”吗

2008年10月31日 09:17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于芬对周继红的举报,只关公民权益,无关跳水兴亡,作为当事各方,在认识此事时,不能动不动扯上跳水事业,更不能搅和个人恩怨。

  日前,就于芬举报跳水队领队周继红侵占奖金一事,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作出正式回应,称于芬所举报的7人共18批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侵占于芬奖金的问题。但是当于芬指出,如果账目是清楚的,那么奖金领取单上至少应该有她的签名,如果是有人代领,那也应该有她签字的委托证明,可是这些代领人不仅没有她的授权委托,有的她甚至根本不认识。面对这些问题,体育总局再次以沉默应对。

  9个月前的一封举报信,不知怎么被捅到网上,沸沸扬扬的背后,留给公众这样一个强烈的印象:于芬举报的问题很实、很具体,而体育总局有关人员的回答,却很虚、很笼统,二者形成了很大的反差。我们不妨先看看有关人员的答复。

  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表示,游泳中心始终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存在克扣教练员奖金的问题,于芬的言论极大地损害了跳水项目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如果说这也算是一种回应的话,那“始终严格执行”之类的套话,基本上等于什么也没说,而“极大损害跳水项目形象”的说法,更像是扣了一顶大帽子。

  再看看体育总局监察局的回复 :“于芬所举报的7人共18批奖金发放手续清楚、完备,不存在周继红个人侵占于芬奖金问题”。稍有头脑的人都清楚,发放手续清楚、完备,并不等于这些手续本身值得信任。作为举报的受理部门,难道只是简单验看这些白纸黑字,就可以轻易下结论吗?在于芬有关代领奖金的一连串反问面前,体育总局的再次沉默,除了尽显被动,还能说明什么呢?

  于芬表示,奖金分配涉及国家跳水事业的兴亡,如果连奖金分配都搞不清楚,今后将无人愿意为跳水事业做贡献。值得注意的是,游泳中心官员和于芬都提到了跳水事业,只不过两方面的心态与诉求很不一样。但笔者认为,这件事其实只关公民权益,无关跳水兴亡,作为当事各方,在认识此事时,不能动不动扯上跳水事业,更不能搅和个人恩怨。

  既然此事已捅到社会上,就已成为公共事件。少扣帽子,多就事论事;少讲官话,多说大白话;少绕弯子,直面问题,才是公众希望看到的。体育总局把于芬举报的问题查清楚,拿出一个负责任、经得起历史考验的说法,这难道很困难吗?

  于芬举报周继红,还有下回分解吗?又会怎么分解呢?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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