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日报:足协翻版“成都经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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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日报:足协翻版“成都经验”
2009年03月12日 10:28 来源:成都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后奥运时代中国体育该向何处去的思索中,在理想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下,在痛定思痛必须改变的要求下,中国足球开始出现了新的迹象,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足球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举国体制再次发挥了它的优势,让提了多年的“足球从娃娃抓起”终于不再成为一句空话。这必将带动一次影响深远的改革。国家两大部委联手,最终由国务院发文,作为督促地方政府的硬性要求,将为体教结合之路进一步铺平道路,进一步保驾护航。

  市足协的代表是中国足协请去的,说“传经送宝”一点不为过,原因就在于梅斯模式、学校联赛模式早就为圈内所熟识并认同。所谓长远规划对一些城市来说可能是启发,但对成都来说却没什么新意。学校足球联赛,成都早就搞起来了,而且是以教育局、学校为主体。成都市体育局早就与市教育局联手;成都早早地把人才送到国外去培训,王楚们不仅球踢得不错,成绩也非常优异。更关键的是,成都足球早就转变了人才培养思路:踢球也好,读书也罢,这都是孩子们的一个选择而已,最关键的是他的身份——学生。在这个前提下开展学校联赛,就能让足球真正回到学校,也能全面提高一个城市的足球人口数量。

  日本足球也依赖他们的一套“举国体制”,那就是教育部门规定全国各中小学必须开展足球课,这被纳入学校的德育课程。结果,日本现在的注册球员人数达到了170万,而中国目前才5万人。日本的经验是,绝不揠苗助长,必须提高球员的整体素质。比如一个孩子的成长可以分为三个阶段,7—15岁是兴趣培养阶段,15—23岁是提高阶段,23岁以后才是成熟阶段。让孩子们培养兴趣、树立人格品质才是最重要的。在这方面,成都足球已经开始尝试。中国足协注册办正在谋求一项合理的职业联赛参赛年龄准入标准,据悉,这一标准对全新的学校足球计划也有着直接影响。

  不过,这次“育才计划”并没有俱乐部的加入,但作为职业化、市场化的主体,俱乐部与青少年球员培养有直接的对接关系,不应该因为过于强调举国体制而忽视民间资本的力量。在这些方面,成都谢菲联也走在了前面,俱乐部除了大力培养本土后备力量外,还把足球班办进了大连、贵阳和昆明的一些学校,这一模式同样值得探讨。

【编辑: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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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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