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报道称,自雅典奥运会以来,国家投在刘翔身上的钱超过了3000万元。对此,体育总局田管中心副主任冯树勇回应:不可能!且发问:3000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3月22日《都市快报》)。
从冯树勇的回应中可知,他不同意3000万元的说法。他“澄清”说:刘翔享受着与其他大多数高水平田径运动员相似的待遇,一样的宿舍,一样的伙食,同一个训练场地,同样的训练器械……田径场花上百万元更换新塑胶跑道,绝大多数田径运动员都要用,这难道也要算在刘翔身上?
笔者认真阅读了那篇报道,必须承认,文章并非简单地纠缠于刘翔是否高花费了,而是指向了中国田径是否走上了“唯金牌论”这样一个“畸形的发展轨道”——“这些年田管中心把所有的宝都孤注一掷地押在刘翔身上,这害了刘翔,也害了中国田径。”坦率地讲,这样的提醒不是毫无益处的。对于这样的质疑,显然不能将其简单地列为“不值一驳的找茬”,倒是应该从中看出一些关心体育发展的“善意”。诚然,作为“外人”,恐怕说不清楚3000万元是否准确,是怎么用的,但这些“说不清”不正是需要管理者“说清”的地方吗?
温总理造过一个很好的句子,“人民有权要求……”,既然体育管理部门用的是国家财政,是纳税人的钱,大家要求公开一下,在某个运动员身上花了多少、怎么花的,也应该属于“有权”范围之内吧?
在前两天的《福布斯》中文版“2009年中国名人榜”上,刘翔收入一栏写着1.3028亿元。对公众而言,大家可以不过问刘翔的个人收入,但大家可以也有权利过问国家在刘翔身上的花费。 (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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