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毅欠前妻200万无力支付 要被法院强制执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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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志毅欠前妻200万无力支付 要被法院强制执行
2009年06月09日 08:49 来源:成都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足球明星范志毅。 中新社发 钱兴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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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敢横刀立马,惟我范大将军!”这是球迷当年对前国家男足队长、“中国足球先生”、“亚洲足球先生”范志毅的赞美之词,无论球场上还是球场下,现年39岁的范志毅当年却是豪气干云。然而时过境迁、英雄迟暮,范志毅目前被一桩与前妻李某的财产纠纷案困扰。对于拖欠前妻200余万元的费用,范志毅并不否认,但他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尚无经济能力履行已生效的判决。”据悉,如范志毅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申请执行人将会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为离婚赔了300万

  范志毅与前妻李某的婚姻曾被传为足坛佳话,两人引领当年中国足坛“球星娶空姐”的潮流。然而,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据媒体此前报道称,结婚10年半之后,“2006年5月10日,范志毅与李某协议离婚,并就女儿抚养及财产分割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离婚后,范志毅应向李某支付300万元人民币,在办理离婚手续后10天内向女方支付100万元人民币;在2007年4月30日前再支付100万元人民币;在2008年4月30日前支付剩余的100万元人民币。如果逾期支付,则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计收逾期利息。”

  然而,据媒体此前报道称,范志毅在支付了第一期100万元后,第二、三期一直未付,经过多次催讨未果,李某将范志毅告到法院,索要200万元“欠款”和利息,共计2413949.72元。据了解,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在去年9月16日一审审结该案,判决内容包括:一、被申请人范志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200万元;二、范志毅自2007年5月1日、2008年5月1日起各自以100万元为本金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支付申请人至判决生效时止的利息;三、如范志毅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编辑: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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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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