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将推行自由转会 球员"赎自由身"或取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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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足协将推行自由转会 球员"赎自由身"或取消
2009年11月04日 09:22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国内球员注册及转会办法将全面落实与国际接轨!中国足协注册办近日已将全面修改的相关规定草案汇总成文,并计划于本周内召集各职业俱乐部老总来京就此进行最后交流。一位足协人士2日表示,“新转会制度何时生效等细节问题还待商量,但这次规定修改‘转会问题严格依照工作合同’的原则已被确定,这将是转会制度的一次颠覆性改动。”

  年初周海滨、冯潇霆等国内球员相继出走,戴琳之后借短期赴波黑为踏板“出口转内销”转投申花,一系列“中国式转会”个例在刺痛球员原属俱乐部感情及利益神经同时,也让中国足协注册办颇为尴尬,原因在于现行的国内转会制度与国际足联有关规定相悖,从而导致上述球员利用“规则漏洞”不辞而别。

  随着全运会落幕,中超、中甲联赛圆满结束,关于转会制度修改的工作被重新提到日程上来。记者昨天在足协了解到,国内球员注册、转会规定改后方案已经出台。具体内容还需与各俱乐部商议确定,并报请足协有关领导批复。可以肯定的是,“与国际接轨、全面推行自由转会”是大势所趋。一位足协官员透露,“现在国家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国际足联有严格的转会规定,博斯曼法案的精髓并非以球员单方利益为保护对象,而是尊重作为劳动者的球员工作合同。球员合同期到了,俱乐部凭什么强留呢?”这位官员还明确表示,之前部分俱乐部提出的“国内转会按国内规定办、国际转会按国际规定办”的双轨转会制度肯定不会被采纳。只是足协和俱乐部在具体落实“国际接轨上”需要一个过程,其周期长短需商议。

  据了解,之前国内转会规定的30个月球员“赎自由身”有望大幅缩短,甚至被彻底取消。不过考虑到俱乐部的投资热情以及为培养年轻球员所付出的财力、物力、精力,新的转会办法还会对年轻球员转会的赔偿规定进行细化,原则同样是与国际足联有关规定接轨。注册办原计划于昨天将规则修改的意见草案传给各俱乐部推敲,但由于包括泰达在内部分俱乐部要求各方聚在一起商量,因此足协可能本周内在京召集一次专项会议。(北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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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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