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萍拖欠中介费成被告 讨债录音曝光曾怒斥对方(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娱乐新闻

倪萍拖欠中介费成被告 讨债录音曝光曾怒斥对方(2)

2010年07月30日 10:54 来源:城市快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被告倪萍:代言费减了一半

原告向先生:倪萍答应15万

暂结论:有待核实

  其实, 在这起讨要居间费的官司中,被告代理律师也承认,向先生确实促成了倪萍的广告代言,但是双方当时口头协议的费用是4万元,根本不是15万元。

  对此,向先生当庭播放了他和倪萍经纪人倪凌云的一段录音,其中说到向先生代表某药业请倪萍代言,并表示要从中提15万元作为居间费,原告向先生还让倪凌云将15万元直接加到给企业的广告代言报价上,在通话中,倪凌云同意并称可以代表倪萍接广告。

  不过,倪萍的代理律师对于这段录音的完整性提出质疑。倪萍律师称,这是双方在前期洽谈时的录音,后来的协议并非如此。据介绍,当初倪萍经纪人倪凌云在与对方交涉时,提出的答应给向先生15万元居间费的条件是,向先生将倪萍的代言费提高到400万元以上,但最后倪萍的代言费仅有200万元,因此,15万元居间费的协议没有达成。

被告倪萍:没签意向没证据

原告向先生:艺人给钱是行规

暂结论:原告证据不足

  此外对于这起官司,倪萍的代理律师称,原被告双方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向先生告错了人。该律师称:“在涉案代言合同缔约过程中,提供居间服务的有两个,一个是向先生,他向某药业提供服务;另一家北京某广告公司向倪萍提供居间服务,所以向先生和倪萍不存在直接法律关系。”

  据了解,向原告支付4万元居间费的实际上是某广告公司,并且在2006年,向先生曾与某广告公司就居间费分配问题产生分歧,后来双方协商定为4万元,原本此事早已了结,但向先生收了钱又反悔。对此,向先生表示:“当初是某药业公司找我,我再联系倪萍代言,按照我们行业来说,中间人收取的居间费一般由艺人出,这个倪萍知道。”那么,广告代言的居间费到底由谁出,记者采访了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他表示这要看双方的协议而定。但是,倪萍与向先生在达成协议后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达成了一个口头协议,所以在原告向法院提供的另一段录音中,倪萍称:“你没有签意向,吃亏也是白吃亏……” (孙帅)

参与互动(0)
【编辑:张曦】
    ----- 文娱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