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身形削瘦亮相法庭 重金请资深律师辩护(图)——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娱乐新闻

陈志云身形削瘦亮相法庭 重金请资深律师辩护(图)

2010年10月20日 10:41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陈志云昨日到达法庭时脸露笑意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无线总经理陈志云涉嫌贪污案昨日在香港东区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审讯。控方指由于案情复杂,有多达上千页的文件以及超过60位证人的证词需要研究,当中不少文件在上周五以及前天才收到,要求押后聆讯。裁判官决定将案件押后2周,至下月2日再提堂,陈志云、丛培昆及陈永孙三人各获准以10万元保释。

  当天早上,陈志云在助手陪同下到达法院。身材又瘦削了一些的陈志云精神饱满,面对媒体提问不发一言,只依旧保持招牌微笑。上午9时半,陈志云步入法庭,前助手丛培昆紧跟在身后,二人并排而坐并不停交流,陈志云又隔着过道与陈永孙聊天。上午10点15分,陈志云面带微笑走出法院,没有回答媒体问题并快步登上七人车离开。

陈丛申请分案审理

  这次,陈志云与丛培昆已重金礼聘资深大律师王正宇出战,有指陈志云与丛培昆向法庭提出分案审理的申请,要求把两人的案件与陈永孙分拆处理。据陈丛二人认为,他俩涉嫌贪污罪行的款额,应属裁判法院的案件,与陈永孙面对涉55万元串谋诈骗分案后,毋须被转往较高级的区域法院受审。但这次的分案要求只对陈志云一人有利,因为丛培昆除了与陈志云共同面对串谋使代理人收受利益和串谋诈骗五花旦外,丛培昆亦与陈永孙共同面对一项串谋诈骗无线55万元的罪名,如果陈志云及丛培昆的分案申请成功,丛培昆则需要面对两次审讯。

  有消息称,律政司方面反对辩方的分案申请,认为身为被告是无权选择在何级的法院受审,控方在决定案件在哪一级法院处理,除了视乎案中涉及的款额、罪行的性质及其严重性,亦考虑被告过往有否同类案底,以及若被定罪后会面临的刑罚等因素。裁判法院的最高刑罚为入狱3年,区域法院则监禁7年。(东东)

参与互动(0)
【编辑:张曦】
    ----- 文娱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