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荧屏恶播是如何愈演愈烈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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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晚报:荧屏恶播是如何愈演愈烈的
2009年03月12日 15:42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抢播之风日盛

  从去年开始,各地纷纷重点打造卫视频道,抢占全国收视份额,由于缺乏自律,抢播之风日盛一日。《血色迷雾》《北风那个吹》等都被无序播出,但没有一次像《我的团长我的团》这么激烈这么夸张,不仅使各家卫视间出现了矛盾,也招致了广大观众和广告商的不满。

  北京台副总编辑张强说:“抢播行为对于兄弟台最多是短期内影响收视,但对于制作公司却是生死存亡的问题。这导致制片方和多家电视台产生矛盾,最终被拒付款项,血本无归。”SMG影视剧中心主任杨文红说:“我们只能约束自己,行业竞争应该处于有序的状态。否则,卫视竞争就会进入一个野蛮状态。”

  钻了合同空子

  这场恶播起于本月5日。根据合同,北京、上海、江苏、云南四家卫视约定同天同步推出《我的团长我的团》,每天只能播两集。但江苏卫视在凌晨零点抢播前二集,比另几家整整提前了19个小时。次日,云南卫视也紧紧跟进,提前至凌晨播出第三、四集,打得北京和上海两家卫视措手不及。对于零点首播,江苏卫视表示,这并不存在违约,因为没有约定当天是何时首播。6日,江苏卫视决定把两集电视剧每天循环播出9遍。随后,云南卫视也24小时滚动播出,每天重播16遍,被观众笑称为“团长频道”。由于前三集剧情松散,东方卫视对此进行了删减。江苏卫视随即以删减让剧情提前、它需要追平为由,进行了三集连播,云南卫视也迅速跟进,以致完全突破了原先卫视间的“君子协定”……一场恶播由此愈演愈烈。

  不能仅靠自律

  面对这样的混乱局面,北京和上海两家卫视决定发起行业自律公约,以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目前,这一行业自律公约也已得到10多家卫视积极响应。但人们担忧的是,自律要靠自觉,最终只能约束君子。事实上在收视大战中,谁自律谁吃亏。这次出现抢播、恶性重播,下回可能还有更妙的抢法。仅仅靠电视台自律是难以控制的。在讲法制的今天,真正能够遏制恶播现象的只有制定更加严密的法律合同,谁违反了合同谁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律只能约束自己,无法约束他人,这要靠法律。

  值得指出的是,这场轰轰烈烈的恶播风波直到今天,竟然没有一方认为自己违约,受损方也无法追究哪家的责任。这足以证明原先合同上存在种种不足和漏洞,恶播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才愈演愈烈。这一教训值得记取。记者 俞亮鑫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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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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