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擅自上传影视作品 网站立即删除免赔偿责任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娱乐新闻
    网友擅自上传影视作品 网站立即删除免赔偿责任
2009年04月21日 10: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网友在我乐网上传电视剧《家》引起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判决免除北京我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赔偿责任。

  我乐网为用户提供免费网络信息存储空间,网友上传电视剧《家》,依法享有电视剧《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慈文公司认为此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故诉至二中院。

  经二中院审查,我乐网只是免费网络信息存储服务提供商,涉案《家》剧是由网友自行上载的,其并未对该剧进行改变,在得知侵权事实之后我乐网亦立即删除了涉案作品。

  法院认为,我乐公司客观上不可能对网友上载的视频进行逐一审查,且在网站上刊登了详细的上载说明和著作权声明,主观上尽到了审查义务,不应推定其明知网友上传的作品侵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免除我乐公司的赔偿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张剑 杨静

【编辑:李季
    ----- 文娱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