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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琳证实吸食大麻 最快年前入狱勒戒

2008年01月10日 11: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月10日电 台湾女艺人裴琳去年11月被警方查获持有大麻毒品,裴琳的尿液送交化验后呈阳性反应,确认裴琳有吸食大麻毒品,检察官昨天向法院声请观察勒戒,裴琳最快可能在过年前就会到台北看守所接受勒戒。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裴琳是在去年11月14日凌晨,被警方在三重住处查获涉嫌持有毒品,裴琳侦讯时坦承吸毒,被检察官以2万元新台币交保,据悉,裴琳向检方表示,毒品是江姓友人所提供的,一开始是无偿提供给她,后来开始花钱购买。

  江姓男子在侦讯时坚决否认有提供任何毒品给裴琳,尽管裴琳指证历历,但因缺乏其它证据,检方讯后将他释放。

 

编辑: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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