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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回应杨丽娟状告一事:我们问心无愧

2008年03月12日 10:06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杨丽娟走出法庭接受媒体采访。她表示,如果官司赢了自己会很开心。 

  本周一,杨丽娟状告《南方周末》《你不懂得我伤悲》一文侵权案在广州开庭,杨丽娟出席了开庭审理。杨丽娟称2007年4月12日《你不懂得我伤悲》一文严重侵权,要求《南方周末》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同时索赔30万。对此,《南方周末》副主编陈明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新闻角度判断,这篇报道很专业,而且问心无愧,最终是否侵权应该由法院判决。据悉,杨丽娟在本次官司结束之后,还打算将刘德华告上法庭。

  杨丽娟 我就是想维护自己的权益

  昨日,本报记者致电杨丽娟,对于《南方周末》的报道,她表示,其中有很多地方和事实不符,是虚构、夸大其词的报道,文章严重侵害了她的精神健康,她要求被告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此外,杨母则在诉状上称:“看了文章的人都认为我是一个虚荣、乱花钱、男女关系很乱的人,对丈夫很霸道,问题是文章为什么要这样写?”

  杨丽娟告诉记者,她这次为了打官司,专门花钱请了律师,而自己现在的经济来源就是和母亲平均每个月200元的低保,对于要求的30万元赔偿,杨丽娟坦言,30万只是她提出来的要求,法院不一定会判下来这么多,“但我就是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即便判下来的钱没有那么多,官司赢了我也很开心。”

  《南方周末》 我们问心无愧

  对于杨丽娟的起诉,《南方周末》副主编陈明洋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那篇稿子从新闻角度看,是很专业的,“我能够感觉到记者已经手下留情了,并且很克制,记者也考虑到了杨丽娟的客观情况。报道是进行了多番求证后完成的,其中一些事实可能会对杨丽娟和她母亲不利,但记者有自己的把关。”陈明洋表示,从当事者的角度考虑,杨丽娟的反应也是正常的,“她起诉也是她的权利,无可厚非,我们也欢迎公民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是否侵权由法院判决,但从新闻专业角度说,我们问心无愧。”

  采写此篇报道的记者则表示,这件事她已经完全交给了报社律师处理,自己无话好说。(记者刘玮)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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