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集协授权收取版权费的公司有官方背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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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集协授权收取版权费的公司有官方背景
2009年05月13日 11:13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欢迎参与调查
您认为唱卡拉OK应该向消费者收费么?
应该收,保护版权,天经地义
已交卡拉OK费用,不应再收
不好说,无所谓
您对音集协收取卡拉OK费如何看
支持。他们是保护版权的正义之举
反对。他们假公济私,中饱私囊
无所谓,我是打酱油的

  针对近期媒体对歌曲卡拉OK版权费分配的质疑,负责收费的音集协昨天在官网上发表声明,称严格按照法规规定收费,并由会员大会决定分配规则,近一年所收的版权费还没有进行分配。但声明未公布总收入的数字和具体分配方式。

  歌手无权直接获得版权费

  声明称,音集协是国家批准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严格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和《社团管理条例》等法规开展工作。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卡拉OK歌厅经营涉及唱片公司和词曲作者的放映权、表演权等,而歌手作为表演者,不应直接从卡拉OK歌厅中收取版权使用费,可以根据其和唱片公司的约定获取相应报酬。

  天合所收版权费尚未分配

  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比例应当随着使用费收入的增加而逐步降低。

  声明承认,该协会在筹备期间,由中国音像协会代为开展卡拉OK收费工作,其间钱柜公司交来1000万版权使用费。“由于协会成立初期投入成本高,对这笔使用费进行了第一次分配,扣除了50%作为管理费,分配比例和按点击率分配的原则是经过由会员大会授权的管理委员会通过的”。2008年6月,音集协成立后,开始委托天合集团执行收费。目前这些版权费尚未分配,要等会员大会召开后,由会员大会制定分配规则。

  声明称,从2008年10月,音集协开始委托天合集团执行收费,协会对收取的使用费进行管理和分配。目前,音集协已经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开展了卡拉OK收费工作。

  具体分配方式仍然是谜

  鉴于有些唱片公司说“分得的钱很少”,音集协相关负责人称,钱柜交1000万元版权费的同时,还提交了歌曲点击率的统计名单,协会是按照点击率高低分配的,并已经就分配方式向唱片公司做了详细解释,“不明白唱片公司为什么说他们不知情”。记者问能否对外详解一下如何根据点击率计算分配金额,该负责人称他们是集体管理组织,只对会员负责,无需向外界解释计算方式,“每个唱片公司收到多少钱,是我们需要给会员保守的秘密。”

  >>调查

  天合集团的“官方背景

  音集协授权收取版权费的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究竟是何身份?工商部门的登记显示,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等。

  此前的媒体报道显示,天合集团由深圳华融与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直接控股的中文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两家公司分别持有其50%股份。天合集团的现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杨广立,正是中文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原总经理,也是原来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项目负责人。天合的部分董事成员,来自原来的中国音像协会KTV版权运营中心,也是国家版权局授权收取卡拉OK版权费的单位之一。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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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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