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宏进露面谈诈骗:胡说八道,我从来就没借过款(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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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宏进露面谈诈骗:胡说八道,我从来就没借过款(2)
2009年10月21日 08:58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状态很好,从没借款

  除了此番被媒体报道的和华龙集团的经济纠纷,日前还有媒体提到方宏进此前和无锡健特生物间800万元的经济纠纷,并称方宏进借钱还款。昨天更有媒体引用消息人士的话,称方宏进向健特生物借款是史玉柱(曾任巨人集团董事长)做的介绍人。为此,记者昨天也特别求证了方宏进本人。

  问:听说您向健特生物借款是缘于史玉柱?

  方(提高嗓门):胡说八道,我从来就没借过款。你明天等着看我们的法律声明好了。我不是凭嘴说,所有的东西都会有正式的证据,口说无凭,物证是最重要的。

  问:那您现在还在经营北京澳卫时代广告公司吗?

  方:那只是我的一个(业务),我做的事情多了,这是其中的一个。

  问:那您现在主要做什么呢?

  方:就是该做的事情还在做,没什么特别。我现在真是不太方便多说,我想通过比较权威的通道来说,你们明天等声明好了。多谢。

  专家“把脉”

  方宏进到底构不构成诈骗罪?

  著名节目主持人方宏进因涉嫌合同诈骗被邢台警方拘留,后又被取保候审的消息近日占据了各大媒体的头条。据媒体报道,方宏进所在的澳卫公司于2006年找到华龙公司要求为该公司做电视剧植入式广告,双方签订了广告合同,但后来未能履约。方宏进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合同诈骗罪,他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命运?记者对此采访了刑法学界专家。

  方宏进是否构成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洪道德认为,要认定方宏进是否构成犯罪,最重要的依据是他当初签订合同时的主观心态,以及当时的客观条件。法律上对诈骗罪认定的依据是虚构事实,利用签合同的形式获取他人的信任,从目

  前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方宏进签合同时用的是真实的公司,以及真实名字,这就需要判断方宏进当时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了。如果方签订合同的时候有履行能力,而之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资金链条断裂等情况而导致无法还钱,这就属于合同纠纷,履约不能,就不应该认为是方宏进涉嫌合同诈骗罪。

  如果构成犯罪会怎么办?

  洪道德教授认为:方宏进接下来将面临何种处境,就要看警方的侦查结果了。如果警方根据接下来的调查取证认定方宏进有犯罪行为,那就会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交给法院追究方宏进的刑事责任。如果警方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经济纠纷,那就应该立即做出撤销取保

  候审的决定,结束刑事诉讼。如果方之前提出的“钱保”,警方须退还保证金,如果是“人保”,也需要解除保证。

  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资深刑事辩护律师许兰亭说,从目前报道中看来,方宏进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虚构公司名称,并且使用了真实姓名,方有可能是收受了对方的预付款、财物等逃匿后被警方刑拘的。但是否构成了这些行为还需要综合判断方宏进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虚构了事实,隐瞒了真相。如果没有,那只能算是普通的经济纠纷。

  许兰亭特别强调:在合同签订时,方宏进的名人头衔是否作为了另一种“无形资产”,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成为了他与乙方谈判的筹码,这仍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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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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