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奔驰撞出租车案续:再提行政诉讼被指逃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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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杰奔驰撞出租车案续:再提行政诉讼被指逃责
2009年11月14日 04:2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演员周杰因“驾大奔撞出租事故”,被“判”5日行政拘留处罚,此后周杰提出行政复议。本月10日,朝阳区政府裁定处罚并无不当。交管部门通知周杰接受处罚,他表示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目前,交管部门在等候法院消息,一旦受理诉讼,交管部门仍不能对周杰实施拘留处罚。车祸发生5个月后,周杰极可能再次获得“缓行”。

  今年6月2日凌晨,周杰驾驶无照大奔与出租车相撞,被认定涉嫌弃车逃逸、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7月26日,朝阳交通支队做出处罚决定,处以5日行政拘留、扣21分、罚款2200元、扣留驾驶证。随后,周杰向朝阳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同时递交了《暂缓执行行政处罚申请书》。交管部门接受申请,只实施了另三项处罚:罚款、扣分、扣留驾照。

  通过行政复议,周杰获得了首次“缓行”。

  本月10日,对于周杰提出的5日拘留行政复议,朝阳区政府做出裁定,朝阳交通支队的5日拘留处罚并无不当之处,维持“原判”。

  交管部门人员称,当天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周杰次日到交通队,接受拘留处罚。11日周杰一直没有露面。12日,周杰律师与办案交警取得联系,称行政复议虽被驳回,但周杰还将向朝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管部门人员称,只能等候法院消息。若法院未受理,那么“5日行政拘留处罚”立即生效;若法院予以立案,拘留处罚将再次暂缓执行。

  昨日,记者未能联系上周杰,经纪人王剑歌只说“还是问周杰吧”。(记者王姝 刘泽宁)

  - 说法

  律师:可能“一再缓行”

  北京市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松称,若法院判周杰败诉,周杰可以走二审、终审程序。由此,拘留处罚将一再“暂缓执行”,直至终审判决后。

  刘昌松表示,行政复议、诉讼过程中,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一律暂缓执行,是为维护人身自由权制定的法律救济措施。目前,执法部门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类处罚非常慎重,一旦出错很难纠正,只能给以经济赔偿,但对当事人造成的后果很难修复。

  “不排除出于不愿接受拘留等方面的考虑”刘昌松说,这种做法并不明智,最终免受处罚的可能性很小。

  出租车公司:周杰逃避责任

  对于周杰将提起行政诉讼,受伤乘客和出租公司均表示,周杰是在有意逃避责任。

  昨日,朱崇德说,周杰一次次地提出复议,企图规避自己的责任,作为艺人,这样出尔反尔,只能说人品不好。目前伤者近4万余元医疗费都是新月公司垫付。“案子不结,破损出租车停车不能维修。”朱崇德希望周杰正视自己的责任,给其他受害者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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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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