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男阿穆隆看守所内等待被起诉 最高可判死刑(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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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男阿穆隆看守所内等待被起诉 最高可判死刑(图)
2010年03月18日 09:27 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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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希望你们原谅我!”昨天,因3日在杭州酒后醉驾一辆宝马,将一位中年女子李荣珍撞成脑死亡并肇事逃逸的快男阿穆隆,在被关押的杭州市看守所内,接受了当地电视媒体采访。他承认自己是酒驾逃逸,希望获得受害人原谅,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悔意。

  承认酒后驾车

  “我现在记不清喝了多少酒”

  “我一点都没有想到,在我身上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出现在镜头前的阿穆隆表情呆滞,微卷的头发有染色,眼里泛着血丝,戴着手铐,一脸胡碴。阿穆隆身上,穿的已不再是昔日五光十色的演出服,而是杭州市看守所蓝红色标识带编号的衣服。阿穆隆说,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他希望伤者早日康复。

  阿穆隆回忆说,在出事前一天,也就是3月2日,他从成都飞到杭州,看望朋友宝勒·德牧仁。当天晚上,宝勒·德牧仁设宴款待阿穆隆,当时说好,吃晚饭后车由阿穆隆驾驶,晚饭过后两个人就去了酒吧。

  “我现在记不清喝了多少酒。”阿穆隆承认,自己当时在酒吧喝了一些洋酒。就这样,阿穆隆与宝勒·德牧仁一起玩到了早上5点。从酒吧出来之后,由阿穆隆驾驶车牌号为浙A98L18的蓝色宝马5系轿车,准备返回宝勒·德牧仁的住所。当宝马车行驶到杭州市文一西路和古翠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47岁中年妇女李荣珍相撞,造成李荣珍特重型颅脑损伤。

  “那是早晨5点多,很早,而且有一些小雨。”阿穆隆说,当时感觉前面没有人,开车很放松,警惕性很低。阿穆隆的驾龄只有1年多,本来车技就不熟练,加上酒后驾驶,比较兴奋。直到撞倒了李荣珍,才知闯下大祸。记者问他撞人时的车速问题,阿穆隆说,自己没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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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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