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无锡2月3日电 (记者 洪晓红 孙权)因2007年张学友来无锡开演唱会,未按合同规定入住酒店,酒店方将安排张学友行程的文化公司告上法庭。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3日开庭审结此案,判决文化公司补偿酒店相关损失30500元人民币。
2007年底,负责张学友无锡演唱会的无锡某文化公司与无锡一家试营业的五星级酒店达成协议,酒店方表示可免费提供2个豪华套房供张学友及其经纪人入住,并以每天26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文化公司提供原价1280元的房间,期间包括花费5万元为张学友中国巡回演唱会制作巨型广告、为酒店客人举办幸运抽奖活动(奖品为演唱会门票)等事宜。不仅如此,酒店方还把开业日期定在张学友入住之日。
作为回报,文化公司赠送酒店价值7万元的演出入场券,且安排张学友下榻该酒店,同时允许酒店借张学友演唱会进行自由宣传。
岂料张学友及经纪人得知此事后,对文化公司的安排表示强烈反对,不愿为该酒店开业助兴,张学友最终未入住该酒店,文化公司承诺酒店的演唱会门票亦付之东流。
酒店方吐出苦水:优惠给了、广告打了,张学友却没来,门票更是没影了,给酒店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遂于2009年6月将文化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广告费5万元、门票7万元,并支付欠结的餐饮费22000余元。
而文化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并没有违约,事实上酒店拿张学友做广告宣传的效果已然达到。该公司称合同规定7万元门票是为酒店方预留购买并不是赠送,而酒店并未实际购买,已给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将保留反诉权利并拒绝赔偿相关损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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