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神起事件续:代理人要求经纪公司提供详细收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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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神起事件续:代理人要求经纪公司提供详细收入
2009年08月05日 08: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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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5日电 偶像组合东方神起的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细亚俊秀3名成员以经纪公司SM娱乐公司为对象在法院申请“停止专属合约效力临时处分”时,其代理人任祥爀律师于4号表示:“成员们真正想知道的是关于他们通过什么、挣了多少、怎样分配的正确而详细的信息。”

  据韩国《中央日报》消息,当天任律师在接受一家媒体的采访时说:“我觉得对于3日下午SM公司声明的解释资料没有必要进行正式反驳,以后的反驳言论我们将和委托人进行商议之后在法庭上进行。”他还说:“对于SM公司主张说除了支付110亿韩元的现金外还提供高级进口车这一说法,全体成员5个人均分,单纯计算一下,每人一年所得到的金额是2亿韩元左右”,并反驳说:“去年享有最高人气的歌手的收入才只有2亿韩元,这个事实谁能理解呢?”

  任律师在3日曾说过:“因为公司带来了厚厚的合约只让他们进行签名,因为是以这样的形式签的约,所以成员们不仅对于日本的活动,就连国内的全部活动的合约内容也不知道。为了掌握正确的详细情况,我已经向SM公司要求提供出资料。”

  另一方面,国会议员出身的朴灿钟律师也在4日对于东方神起和经纪公司的法庭纷争发表主张说:“东方神起经纪公司的行为触犯了‘不正当利益罪’和‘诈骗罪’,在刑法上是成立的,东方神起签署的合约确属奴隶合约。”

  东方神起事件在日本也引起了媒体的关心。日本电视台的人气信息节目《宫根屋》在3日曾花10分钟的时间来对这次事件展开了讨论。富士电视台早间新闻《特种》也在4日以“通过韩国的紧急取材来把握东方神起解散危机的真相”为题,进行了特别新闻广播。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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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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