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耀华陷"代言门" 称被滥用名义广告协会不认可——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娱乐新闻
    侯耀华陷"代言门" 称被滥用名义广告协会不认可
2009年11月03日 16:06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侯耀华(资料图)  中新社发 田友泉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侯耀华“现身”的十则广告属违规代言,这一消息前日经中国广告协会发布,把侯耀华推到风口浪尖上。侯耀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不排除有人滥用我的名义做广告”。

  记者调查发现,这十则点名批评的广告,涉及保健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多个视频网上仍可查。

  中国广告协会主任李方午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其中九则是视频广告,而视频作假不容易。

  记者调查

  广告视频网上可查

  记者仔细查阅了十则违规广告的宣传资料,发现在网上轻易就能搜到其中四则广告的宣传视频。

  这四则视频广告是加拿大V6胶囊、角燕G蛋白、方舟降压仪和康大夫茶愈胶囊。每段广告大约时长为15分钟。侯耀华均出现在这四则广告视频中,他的名字前,赫然打着“主持人”的字样。

  在这四则广告的视频中,侯耀华作为主持人,邀请“北京协和医院某某博士”、“北京中医医院某某博士”等专家与其一起详细推荐药品或医疗仪器。侯耀华甚至当场拿手表做实验证明仪器所具有的磁场,并拿着“成果”去给观众看。

  被点名产品证实代言

  记者昨天拨通了方舟降压仪专卖的电话,一名销售人员在电话中对记者明确表示:“侯耀华就是我们的代言人,我们怎么会骗人呢?”

  记者询问:“侯耀华现在还是该产品的代言人吗?”该销售人员仍肯定地表示:“是呀。以前给我们做过节目呢。”

  ●侯耀华陷“广告门”

  10月31日,中国广告协会点名通报了侯耀华 “现身”的十则违法广告,并称共同违法特征是利用明星做主持,使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夸大疗效效果,欺骗观众。

  相关负责人昨天上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解释,这十则广告均是出现侯耀华或者说酷似侯耀华形象的违法广告。

  侯耀华说法

  可能有人滥用“侯耀华”

  在“广告门”事件还未正式曝光之时,有媒体拨通了侯耀华的电话。在电话中侯耀华称,对这些广告没什么印象,并称“不排除有人滥用我名义做广告”。

  随后,当“广告门”越演越烈之时,侯耀华的电话就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昨天,整整一天,记者多次致电侯耀华都未果,到了晚上,他更是将电话转至移动秘书。

  此前曾是“侯门官司”侯耀华的代理律师刘爱民,昨天对记者表示,已经知道此事,但称“侯耀华现在还在外地,没有回北京呢”。“这个得等回到北京后,了解情况后再听侯耀华的意思,看怎么说。”刘爱民说。

  刘爱民表示自己也在外地,本周将回北京再议此事。

  广告协会回应

  视频作假不容易

  对于侯耀华说的有人滥用他的名义做广告的说法,记者昨天采访了中国广告协会主任李方午。李方午表示:“不可能。”

  李方午表示,这十个广告中,“除了黄金九号我只是看到了带有播出电视台标志的图片外,其他九个我都看到了视频,都是10到15分钟的视频”。

  李方午强调:“在这些视频中,侯耀华还提到了产品的名字。又不是平面广告,平面广告只要把他公开露面的照片拍下来就合成了,这种视频作假不容易。”

  ●中国广告协会:国家工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广告界的行业组织,是经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文/记者方芳

    ----- 文娱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