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2010年继续反低俗 重点监管综艺类等节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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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电总局2010年继续反低俗 重点监管综艺类等节目
2010年01月14日 13: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14日电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介绍说,2010年继续深入开展抵制低俗之风行动,重点监管综艺类、情感类、法制类、选拔类、谈话类节目和广播夜间节目。

  1月12日、13日,2010年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结合会议情况,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就2009年广播影视工作情况和2010年广播影视工作规划回答了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2010年在广播影视管理领域主要开展哪些工作?

  朱虹回答:2010年广播影视业要坚持以管理保导向保安全、促改革促发展,强化管理意识,履行管理职责,推进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建设性管理,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要抓好以下领域的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节目和宣传管理。加强节目规划、播出审查、收听收看等管理制度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抵制低俗之风行动,重点监管综艺类、情感类、法制类、选拔类、谈话类节目和广播夜间节目。加强全国中央、省级、地级、县级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境外节目引进和播出管理。深入开展境外卫视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广告播放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广告播放管理,重点强化医疗资讯类广告管理。促进电视购物规范发展。

  二是加强播出机构和节目制作机构的管理。认真贯彻《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严重的频道频率实施退出。结合播出机构换证审核,进一步优化广播电视结构布局。加强电视购物频道建设和管理。跟踪调研系统内播出机构跨地区合作情况,提出对策意见。抓紧推进中国网络视听媒体行业协会、电视购物行业协会筹建工作。

  三是加强科技管理。继续开展我国边境、边界地区广播电视的频率协调工作。加强广播电视无线覆盖网管理,认真查处非法使用卫星电视无线电干扰器的行为。完善互联网络视听节目监管技术系统、数字电影放映服务监管系统,加快建设IP电视、手机电视监看系统。抓紧建设总局广播影视监管中心。

  四是加强法制工作。推动《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和《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立法进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贯彻《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推进《著作权法》的修改,制定《广播组织权利公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起草广播影视系统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性意见。深入开展普法。

  五是加强电子政务、新闻发布、信息公开等工作。完善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建成电影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对外发布政务信息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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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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