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护侨 凝聚侨心 服务大局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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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护侨 凝聚侨心 服务大局

2010年08月16日 09:54 来源:《求是》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依法护侨 凝聚侨心 服务大局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

  我国是一个侨民众多的国家。目前,在全世界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居住着我国数千万海外侨胞,国内还有归侨侨眷3000多万。他们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为国家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保护法》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广大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重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保护法》颁布实施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关心和爱护。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侨务工作。早在1945年党的七大上,毛泽东同志就提出,要“保护华侨利益,扶助回国的华侨”,并建议将之作为建国后一项重要施政纲领。新中国成立后,保护侨益被写入宪法。邓小平同志强调,“我们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江泽民同志指出,“分布于世界各地的广大华侨华人,是中华民族一个重要的人才资源宝库”,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他们服务”。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侨务政策,依法保护侨胞的各项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关心和爱护。

  《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侨务工作走上了依法护侨的轨道。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内,我国侨务工作主要依照政策办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顺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要求,侨务立法工作不断加强。1990年9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制定了《保护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全面贯彻了党对归侨侨眷实行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把我国长期以来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侨务政策予以规范、提高和升华,制定成法律,实现了侨务工作有法可依,标志着我国侨务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各项合法权益。1990年《保护法》确立了依法保护侨益的总原则。2000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侨务工作的需要,对《保护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华侨享有回国定居权,归侨侨眷享有政治、财产、社会保障、就业、捐赠、继承、出境及诉讼等多方面的权利,并规定对侵犯华侨利益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保护法》的这些规定,使海外侨胞尤其是归侨侨眷的愿望和要求得到了实现,使他们进一步深刻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上确认了中国侨联和地方各级侨联是代表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履行维护侨益职责的人民团体。归国华侨联合会(侨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2000年修改的《保护法》明确规定了中国侨联和地方各级侨联的性质、地位,以法律形式确定侨联是合法的人民团体,代表广大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授予侨联履行维护侨益的职责和义务。侨联的地位和作用第一次在法律上得到确认,使侨联开展维护侨益工作有了法律依据。

  二、《保护法》颁布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侨务法律知识得到有效普及。《保护法》颁布以来,中国侨联联合司法部和其他涉侨部门通过开辟报纸专栏、举办《保护法》知识竞赛、开展《保护法》宣传月活动以及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政策法规培训等方式进行了广泛的阐释宣传。2006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将《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纳入全国“五五”普法规划。多年来,全国各级侨联累计向社会各界发放侨法宣传资料300多万份,覆盖人数达600多万。同时,各级侨联积极通过接待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处理涉侨案件等机会普及《保护法》,使侨胞在获得帮助的同时,增长法律知识,树立法制观念。通过侨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党政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侨务方针政策有了更多了解,各级侨联干部对《保护法》有了更加深刻认识,广大侨胞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整个社会逐渐形成爱侨护侨的良好氛围。

  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一是归侨侨眷的政治权益得到保护。历届全国人大及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大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各级政协中都有一定名额的侨联界政协委员。他们代表广大侨胞发表意见,建言献策。各级侨联组织归侨侨眷依法成立的众多侨胞社团组织,积极参与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二是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财产权益得到保护。各地积极落实侨房政策,全国共清退了近4000万平方米的华侨私房;许多房屋拆迁的侨胞得到妥善安置和合理补偿;各级侨联定期开展维护侨胞投资权益调研活动,近5年来,中国侨联累计为侨胞挽回经济损失达5亿多元。三是归侨侨眷的社会保障权益得到保护。各级侨联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有效缓解了华侨农场归难侨的生产生活困境,全国84个华侨农场绝大部分归侨职工已经纳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统筹体系,华侨农场扶贫、救灾和低保也纳入地方统筹管理;各地先后出台政策,提高退休归侨职工的生活待遇和困难归侨侨眷补助标准;中国侨联和地方侨联每年组织“送温暖、献爱心”、再就业培训等慰问援助活动,救济和扶持的贫困归侨侨眷达百万人次。四是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诉求权益得到保护。全国各级侨联加强信访力度,近5年来,共接待来访12万人次,处理来信5万多件,解决了大量事关侨胞切身利益的困难问题;大力发展为侨服务的法律平台和队伍,为大量涉侨案件提供了法律服务。

  侨务法制建设有了显著发展。《保护法》颁布实施和修改以来,国务院制定和修改了《实施办法》;30个省区市先后制定了实施办法。20年来,全国人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制定或修改了一批与《保护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等规范性文件。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人民政府也制定了与《保护法》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目前,全国已经有百余部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保护法》为主体的侨务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为维护侨胞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海外侨胞回国投资创业及捐赠热情不断高涨。我国侨务法律的发展和实施有力保护了侨胞权益,极大改善了国内投资环境,吸引越来越多的海外侨胞踊跃回国投资创业,引进技术、设备和人才。据统计,全国累计批准成立的50多万家外商投资企业中,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创办的企业约占总数的70%;实际利用外资8600多亿美元,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的投资约占总数的60%;我国引进的海外人才中,80%以上是华侨华人。广大侨资企业不仅为繁荣我国经济、增加国家财税收入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为社会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为贫困侨胞劳动致富拓宽了渠道。爱国爱乡、回馈桑梓是广大侨胞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30多年来,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赠国内公益事业的总额已达700亿元人民币。特别是在我国遭受1998年南方特大洪涝灾害、2008年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以及今年玉树地震灾害后,广大海内外侨胞慷慨解囊、捐款捐物,彰显了伟大的爱国情怀。

  三、全面贯彻实施《保护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依法维护侨益工作

  加大宣传《保护法》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侨务法制观念。侨务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的侨务法制宣传教育要注重全面性、具有针对性、富于策略性、坚持长期性。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使他们牢固树立爱侨护侨观念、增强侨务法律意识。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的宣传,加深他们对侨务法律和政策的理解,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避免涉侨行政侵权和司法不公现象的发生。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以纪念《保护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侨法宣传活动,努力使全社会都重视《保护法》、了解《保护法》、遵守《保护法》。

  加强侨务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维护侨益工作长效机制。完善侨务法制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和变化巨大的海内外侨情呼唤新的侨务法律出台,加强侨务法制建设势在必行。涉侨部门应携手合作,共同推进侨务法律体系的发展。继续扎实做好侨胞来信来访和涉侨案件处理工作。坚持深入做好华侨农场归难侨和散居贫困侨的帮扶救助工作。更加细致做好侨情信息收集和调查研究工作。切实有力做好参政议政和侨务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发展完善法律顾问委员会、律师团等为侨服务平台。争取早日与司法机关建立起涉侨案件通报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与合作,共同研究解决维护侨益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逐步形成维护侨益工作长效机制。

  始终坚持以侨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真正将广大侨胞的权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始终秉承以侨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坚持“国内和海外工作并重、老侨和新侨工作并重”的原则,将维护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维护侨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最大限度地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团结起来,最大限度地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地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独特优势发挥出来,进一步汇聚起海内外中华儿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的强大合力。

  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重要的战略性工作。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侨务工作,坚定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对《保护法》等侨务法律实施的监督,不断改善侨界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广泛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传播中华文化以及增进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者:中国侨联党组书记、主席 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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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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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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