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3日电 据青岛侨网消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侨办关于利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契机深入开展侨法宣传工作的通知》(侨内发 [2010]92号)精神,进一步加大侨法宣传工作力度,青岛市自2010年9月7日至10月7日在全市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
一是要求各区、市侨务部门和相关单位,把推进侨法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作为活动月目标之一,通过宣传月活动,建立起侨法宣传长效机制。加强与有关涉侨和职能部门的沟通,形成部门间相互配合、分工负责的侨法宣传体系,努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正确理解侨法的内涵和精神实质,把党和国家的侨务方针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对归侨侨眷教育与引导。活动月期间,一方面教育广大归侨侨眷自觉遵纪守法,做遵纪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引导归侨侨眷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尤其要做好对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使广大归侨侨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三是发挥“侨法宣传角”典型示范作用。活动月期间,要积极推动社区侨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侨法宣传角”优势,利用社区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推动侨法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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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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