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州召开纪念《侨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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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南州召开纪念《侨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

2010年09月20日 15: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20日电 据黔南州侨联消息,近日,贵州黔南州在都匀市桥城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了黔南州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原州政协副主席邓元铭、州委统战部副部长田英,州人大民宗侨委主任委员潘德荣,州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吕雅丽,州侨联主席郭建军等单位领导及归侨侨眷代表等30多人参加了座谈会。

  州委统战部副部长田英到会并作了讲话。她充分肯定了州侨联、州侨办在贯彻侨法20年来取得的成就,希望州侨联、州侨办继续加大侨法宣传力度,实实在在为归侨侨眷做实事、做好事;州人大民宗侨委、州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州侨联及归侨侨眷代表分别作了专题发言,共同回顾黔南州贯彻侨法20年来侨务工作发展的历程和取得的成效。

  座谈会上,郭建军作了讲话,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制定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关爱和保护,标志着中国侨务工作步入了法制时代,侨胞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也是建设中国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强调,全州各级侨务部门,要认真贯彻宣传侨法,一是要继续加大侨法宣传和学习力度,以此次纪念活动为起点,再次动员全州侨务部门进一步开展宣传贯彻《保护法》活动。面对侨情发生的新变化,要不继更新工作方法,开创黔南州侨务工作新局面。二是各级侨务部门是代表政府依法行使保护侨胞合法利益的职能部门,要做好依法护侨工作,切实维护侨益,每个侨务干部要成为宣传侨法、爱侨护侨的热心人。“五侨”部门要相互配合,依法共同维护侨益。在处理涉侨权益纠纷工作,要杜绝出现部门间互相推诿的问题。三是社会上要有一大批爱侨、知侨、热心为侨服务的人群,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把侨法宣传好、贯彻好,充分调动广大侨胞的积极性,为黔南经济社会发展、为和谐黔南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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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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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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