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9月29日电 (记者 关向东)记者29日从海南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获悉,1949年10月1日前回国,并在海南省办理退休的2077名归侨退休职工,明年1月1日起将被海南省政府纳入归侨退休职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海南全省领取这项补贴的人数将增加至15115人。
海南省政府常务会议28日确定,调整发放归侨退休职工生活补贴,扩大享受生活补贴对象、提高补贴标准。
具体内容包括:将1949年10月1日以前回国,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组织工作并在海南省办理退休手续的归侨职工,其退休金、养老金低于当地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也纳入享受补贴的对象,定额发给生活补贴;全省归侨退休职工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定额发放50元提高至100元。
据悉,2005年海南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为13038名1949年10月1日以后回国,退休金、养老金低于当地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归侨退休职工,每人每月定额发放50元生活补贴。
去年9月,海南省人大新修订的《海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若干规定》取消了“1949年10月1日以后回国的”限定。目前,海南省1949年10月1日前回国的归侨退休职工共有2421人,其中有2077人符合享受生活补贴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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