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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联组织依法护侨与时俱进 增强护侨执行力

2010年11月04日 09:2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保护归侨侨眷权益的专门法律。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了《保护法》。

  今年是《保护法》颁布20周年。9月7日是《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日。在纪念日前后,全国各级侨务部门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10月22日,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致公党中央、中国侨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行座谈会,纪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

  本报记者分别访问了5个省市的侨联负责人,他们是:北京市侨联主席李昭玲、福建省侨联主席李欲晞、广东省侨联主席王荣宝、浙江省侨联党组书记王成云和浙江省侨联主席吴晶、四川省侨联主席冯文广等。从他们身上、从他们话语间、从他们的实践中,记者深深感到,中国侨联组织依法护侨细致深入,热情高涨。

  营造依法护侨氛围

  《保护法》自颁布实施和修改以来,国务院也相应制定和修改了《实施办法》;30个省区市先后制定了实施办法。目前,全国已经有百余部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保护法》为主体的侨务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为维护归侨侨眷和侨胞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全国各地、各级侨务部门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也纷纷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宣传、普及侨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近日,由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湖南省“五五”普法2010读本》已经出版,《保护法》编入了该读本。年初,经湖南省侨联协商,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将《保护法》列入今年普法重要内容。湖南省侨联集中力量编写了《保护法》简介,从立法意义与主要内容两个方面进行了导读。

  今年是《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以此为契机,全国各地侨联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颇具声势的侨法宣传活动,掀起了纪念《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的高潮。发放《保护法》宣传小册子、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培训班、涉侨法律法规咨询、知识竞赛、侨法征文、摄影比赛等,各地连续不断的宣传活动,有力地营造了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了侨法的社会普及度和影响力。

  为全面宣传《保护法》及涉侨法律知识,各地侨联组织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了各项主题活动。云南省红河州侨联经过精心安排,用半年时间开展了五大主题活动,即“开展一次宣传活动,撰写一组纪念文章,参加一次侨法培训,编印一本宣传读本,组织一台群众性文艺演出”,多形式、多方位深入开展《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

  维护侨益有力武器

  李昭玲说:“《保护法》是侨联组织维护侨益的有力武器和法律依据。”

  中国侨联主席林军指出,《保护法》颁布实施20周年以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护。各地积极落实侨房政策,全国共清退了近4000万平方米的华侨私房;许多房屋拆迁的侨胞得到妥善安置和合理补偿;各级侨联定期开展维护侨胞投资权益调研活动,近5年来,累计为侨挽回经济损失5亿多元人民币。

  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利益,是《保护法》赋予侨联的重要职责。落实《保护法》,维护侨益,首先要健全组织网络,做到人员有保障。

  李昭玲说,北京现有归侨侨眷60万人,全市基层侨联组织已发展到175个,构成了市、区、街道三级侨联组织网络。

  据王成云和吴晶介绍,在《保护法》实施的过程中,浙江省侨联在中国侨联提出“组织起来、活动起来”的基础上,不断向“规范起来”深化,大力加强全省组织网络建设,大力推进乡镇(街道)侨联从“五有”向“五好”转变,村居(社区)侨联广泛开展争创五星“侨界之家”活动。

  “现在,全省各级侨联组织已发展到910家。”王成云和吴晶这样介绍道,“2008年,浙江省侨联与司法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和涉侨案件通报、沟通制度,收集整理《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反映出来的意见、建议,有效促进了一些侨界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代表归侨侨眷的利益,表达和反映他们的利益诉求和关心的问题,是贯彻落实《保护法》,维护侨益的重要内容。

  李昭玲介绍道:“近5年来,市侨联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直接涉侨议案提案30余件,为从根本上维护侨益做出了努力。”

  福建省各地侨联成立参政议政工作小组,两会前组织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调研活动形成制度,提高了整体参政议政水平。李欲晞介绍道:“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各级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提出议案提案526份,专题发言164份。”

  为加强对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权益的保护力度,各地侨联组织还成立了法律咨询与援助组织。据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部长姜凤岩介绍,目前,20多个省区市侨联建立法律顾问组织;在全国1.5万多个侨联组织中,专兼职从事维护侨益工作的人员已达1.2万多名。

  “做到‘侨思我想,侨求我应,侨需我做,侨困我帮’,才能真正当好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根本利益的代言人。”四川省侨联主席冯文广这样说。

  广东省各地侨联以《保护法》为依据,积极主动与工商、司法等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对一些侵害侨益的行为进行纠正、协调和处理,维护了侨胞的合法权益。

  提到依法维护侨胞权益,王荣宝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菲律宾华侨谢灿强先生在家乡开平市投资开发房地产,因合作对方欠其98万元而上诉到法院,经一审、二审和终审判决胜诉后,进入执行时法院保全的财产被转移,造成无可执行。广东省侨联法顾委得知情况后,专门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案情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并在法顾委副主任、原省委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李关水的带领下,派员专程到江门市法院进行调查了解。现市法院已责令被告方归还全部欠款。谢先生十分感动,专门制作一块“滔滔福祉出清政,郁郁生机有贤明”的镜匾送给侨联法顾委,并表示要积极动员其海外亲戚朋友回祖国投资。

  增强护侨的执行力

  李昭玲说:“要站在首都新一轮建设发展的高度,以新的视野、新的角度、新的思路,重新审视首都侨联工作,落实《保护法》,为侨服务,凝聚侨心,为首都建设‘世界城市’发挥侨联的独特作用。”

  李欲晞表示,落实《保护法》,要和汇聚港澳侨力量加快海西建设结合起来,激发活力,提供动力,形成合力。

  冯文广表示,20年来《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赢得了侨心,深受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拥护和欢迎。但在《保护法》的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重利用轻保护、重引进轻服务、重承诺轻兑现、只顾自身利益不顾侨胞需要的现象和问题。

  与时俱进,不断健全涉侨法律法规是继续贯彻落实《保护法》的重要原则之一。面对不断变化的世情、国情、侨情,原有的涉侨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冯文广建议加强调研,适时修订《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细化条款,增加侨法的可操作性,增强依法护侨的执行力。加强涉侨立法调研,积极推动制订鼓励海外侨胞尤其是新侨投资兴业、创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推进侨务立法与政府政策的结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聂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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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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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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